答周晓辉关于《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的提问
鲁晨光
(回答见方框,其他是周晓辉提问)
邹晓辉认为:自由发言与专题讨论相结合,可以推进或加速:原创论著从“公开”到“评论、提炼、认可”的进程。为此,特开辟学术论著专题讨论专栏,试图建立:潜科学之“学术期刊”与“学术论坛”的积极互动制度,从而,提升处于离散状态的“科学探索者或研究者”之间相互交流的深度、广度、高度、...潜科学网站的“公开、评论、提炼、认可”以及相应的“专题”或“专栏”将陆续记载或转载“(系列)专题讨论”的精彩对话与论文。欢迎“科学探索者或研究者”自愿参与学术评论或讨论!
现在只是一个开头,希望大家推荐或自荐有必要做深入探讨的原创论著。
专题讨论(之一)
讨论:鲁晨光先生提出的”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网址: 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color/index.htm
《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一书的作者说:“基于颠倒色觉和实指定义的新发现,以及色觉译码模型的新发现,重新审视哲学基本问题,得到一系列新的结论:不是外物不可描述,而是感觉本身不可描述;感觉是模拟符号,耽搁感觉和物性毫不相似,但是一系列感觉的差异反映客观物性的差异,从而含有外物的信息。语义分析最终证明: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包括逻辑经验主义是错的。 ”
《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一书的读者可能会问:
1、“基于颠倒色觉和实指定义的新发现,以及色觉译码模型的新发现”真是“新”的吗?怎么一个“新”法?作者是“如何”发现其“新”的?其他人是否也有过与作者类似的发现?......(这虽然是引导读者兴趣的地方,但是,同时,在另一方面,也就是要看:各个具体的读者以及该书作者在同一问题上谁的视野更宽阔、深邃、高远...)
鲁晨光回答见网页: 我这辈子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在《潜科学》杂志发表的“是否存在标准色觉”(署名:齐修远),其中通过颠倒色觉假设,
我证明了感官感觉相对性原理:所有能同样分辨外物的感官完全等价,不可区分;“红”或“绿”是通过我们手指的对象定义的,和响应的感觉无关。”实指定义”英文叫ostensive definition, 我其实是发现了实指定义的本质和感观感觉的相对性原理。至于颠倒色觉,我后来发现美国人也知道了,而最早谈及的是竟然是洛克。遗憾的是,通过颠倒色觉,本应该得出颜色客观的结论,可是洛克回避了颠倒色觉问题,肯定颜色是主观感觉,这就给贝克来等唯心主义留了后门。美国人到现在还在困惑,functionalism和phisicaliasm都想由此证明对方是错的,而在我看来,双方企图定义心里感觉的努力就是错的。参看:鲁晨光,美国颠倒光谱哲学论争, 《哲学动态》,
No.8(1989),7-10 和我的色觉专著中的一节: 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color/3-5.htm 流行的阶段模型及其和译码模型比较,参看:网上文章:流行的色觉阶段模型的问题和出路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color/zonemodel/ 鲁晨光色色觉译码模型,见:译码模型:一个对称的色觉机制模型http://survivor99.com/lcg/my/colormodel.htm |
2、“色觉”或“颠倒色觉”怎么会引出“重新审视哲学基本问题”的?居然还“得到一系列新的结论”?(继续引导读者的兴趣!)
关于色觉颠倒和语言定义见文章《由颠倒色觉的逻辑可能性澄清实指定义》, 网址:http:/survivor99.com/lcg/my/007-inverted.html 关于一系列新结论见《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中章节: 3 标准色觉和颠倒色觉问题 |
3、作者为什么说:它们“不是外物不可描述,而是感觉本身不可描述”?说“感觉是模拟符号”,容易理解,把“物性”一词,换成:物象,也许更合适。(请鲁晨光先生确定或赐教!)
简单回答: 因为大家感觉不同不妨碍说“花红草绿”一致,所以语言最终指的是外物或其性质,而非人的感觉。由此可以得到和物理学相对性原理相似的感觉相对性原理。详细见: 参看《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中章节: |
4、说“一系列感觉的差异反映客观物性的差异,从而含有外物的信息”容易理解。但是,说“语义分析最终证明: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包括逻辑经验主义是错的”读者就要问个为什么了,因为,只有了解作者的“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及过程”之后,读者才能决定是否赞同作者的“断言”。于是,一系列的问题也就出来了,例如:
参看《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中章节: |
a、“语义分析、唯心主义、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这几个概念,每一个背后都包含了大量的学说或十分庞大的理论,而且,几乎都还是停留在哲学探讨的阶段(即:离科学探讨或研究还有相当远的距离!),同时,它们也都还在继续发展着。对还没有定论的东西,如何下断言呢?
他们的基础有问题,改变基础就不是它了。比如现象学,根据胡塞尔对现象的定义,现象是感官直觉到的东西,也就是食物的表象。根据前面分析,这样的现象是不可用语言描述的。既然不能用语言描述,如何研究讨论?所以不管它大厦多花哨,它根基不行,只有倒! 通过实指定义结论批判唯心主义,实证主义和现象学见: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color/bk.htm |
b、为此,必须限定议论的范围。作者清楚这一点吗?或者说:
c、作者说的“语义分析、唯心主义、实证主义,包括逻辑经验主义”的具体范围或界限清楚吗?
如果有限制(无论自觉还是不自觉),那么,继续读下去的吸引力(仅仅对有科学素养的学者而言!)会更大,否则,会更小。
注:由于“自觉与不自觉”(对限制“概念”或“论题”的范围而言)之间,既可以说有:天壤之别、文野之分,也可以说是:界限模糊、难以察觉,所以,不同的人(包括:所有的学者或专家)会表现出认知上的差异。这也许就是不少“原创论著”被“认可”总是“滞后”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因此,真正“做学问”或“搞科研”是需要比常人大得多的耐心的。所谓:“要耐得住寂寞”就是这个道理。究竟何时、何处、能否遇见“知音”或“识宝的人”?那就要看:是“千里马”的功夫深,还是“伯乐”的功夫深?
不用限定,我上面说了,唯心主义的问题是大厦基础问题,换了基础就不叫唯心主义了; 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现象学类似! |
下面,言归正传,请各位畅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