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周晓辉关于《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的提问

鲁晨光

(回答见方框,其他是周晓辉提问)

 

邹晓辉认为:自由发言与专题讨论相结合,可以推进或加速:原创论著从公开评论、提炼、认可的进程。为此,特开辟学术论著专题讨论专栏,试图建立:潜科学之学术期刊学术论坛的积极互动制度,从而,提升处于离散状态的科学探索者或研究者之间相互交流的深度、广度、高度、...潜科学网站的公开、评论、提炼、认可以及相应的专题专栏将陆续记载或转载(系列)专题讨论的精彩对话与论文。欢迎科学探索者或研究者自愿参与学术评论或讨论!

现在只是一个开头,希望大家推荐或自荐有必要做深入探讨的原创论著。
专题讨论(之一)

讨论:鲁晨光先生提出的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网址: 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color/index.htm

《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一书的作者说:基于颠倒色觉和实指定义的新发现,以及色觉译码模型的新发现,重新审视哲学基本问题,得到一系列新的结论:不是外物不可描述,而是感觉本身不可描述;感觉是模拟符号,耽搁感觉和物性毫不相似,但是一系列感觉的差异反映客观物性的差异,从而含有外物的信息。语义分析最终证明: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包括逻辑经验主义是错的。
《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一书的读者可能会问:

1基于颠倒色觉和实指定义的新发现,以及色觉译码模型的新发现真是的吗?怎么一个法?作者是如何发现其的?其他人是否也有过与作者类似的发现?......(这虽然是引导读者兴趣的地方,但是,同时,在另一方面,也就是要看:各个具体的读者以及该书作者在同一问题上谁的视野更宽阔、深邃、高远...

鲁晨光回答见网页:

我这辈子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在《潜科学》杂志发表的“是否存在标准色觉”(署名:齐修远),其中通过颠倒色觉假设, 我证明了感官感觉相对性原理:所有能同样分辨外物的感官完全等价,不可区分;“红”或“绿”是通过我们手指的对象定义的,和响应的感觉无关。”实指定义”英文叫ostensive definition, 我其实是发现了实指定义的本质和感观感觉的相对性原理。至于颠倒色觉,我后来发现美国人也知道了,而最早谈及的是竟然是洛克。遗憾的是,通过颠倒色觉,本应该得出颜色客观的结论,可是洛克回避了颠倒色觉问题,肯定颜色是主观感觉,这就给贝克来等唯心主义留了后门。美国人到现在还在困惑,functionalismphisicaliasm都想由此证明对方是错的,而在我看来,双方企图定义心里感觉的努力就是错的。参看:鲁晨光,美国颠倒光谱哲学论争, 《哲学动态》, No.8(1989),7-10 和我的色觉专著中的一节:

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color/3-5.htm

流行的阶段模型及其和译码模型比较,参看:网上文章:流行的色觉阶段模型的问题和出路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color/zonemodel/

鲁晨光色色觉译码模型,见:译码模型:一个对称的色觉机制模型http://survivor99.com/lcg/my/colormodel.htm

 

2色觉颠倒色觉怎么会引出重新审视哲学基本问题的?居然还得到一系列新的结论?(继续引导读者的兴趣!)

 

关于色觉颠倒和语言定义见文章《由颠倒色觉的逻辑可能性澄清实指定义》,

网址:http:/survivor99.com/lcg/my/007-inverted.html

关于一系列新结论见《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中章节:

3 标准色觉和颠倒色觉问题
3.1 是否存在标准色觉?
3.2 感觉的相对性原理
3.3 由实指定义证明颜色和世界的客观性
3.4 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谬误
3.5 洛克的发现和美国人的争论
4
反映论修正――兼批不可知论
4.1 朴素反映论、实证主义的唯心主义的共同之处
4.2 感觉的模拟符号论
4.3 从信息论看知识进化――兼批休谟的不可知论
4.4 从信息论看感觉的客观内容――兼批康德的不可知论


3
、作者为什么说:它们不是外物不可描述,而是感觉本身不可描述?说感觉是模拟符号,容易理解,把物性一词,换成:物象,也许更合适。(请鲁晨光先生确定或赐教!)

简单回答: 因为大家感觉不同不妨碍说“花红草绿”一致,所以语言最终指的是外物或其性质,而非人的感觉。由此可以得到和物理学相对性原理相似的感觉相对性原理。详细见:

参看《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中章节:

3.1 是否存在标准色觉?
3.2 感觉的相对性原理

 

4、说一系列感觉的差异反映客观物性的差异,从而含有外物的信息容易理解。但是,说语义分析最终证明: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包括逻辑经验主义是错的读者就要问个为什么了,因为,只有了解作者的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及过程之后,读者才能决定是否赞同作者的断言。于是,一系列的问题也就出来了,例如:

参看《色觉奥妙和哲学基本问题》中章节:

3.3 由实指定义证明颜色和世界的客观性
3.4 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谬误
3.5 洛克的发现和美国人的争论

 

a语义分析、唯心主义、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这几个概念,每一个背后都包含了大量的学说或十分庞大的理论,而且,几乎都还是停留在哲学探讨的阶段(即:离科学探讨或研究还有相当远的距离!),同时,它们也都还在继续发展着。对还没有定论的东西,如何下断言呢?

他们的基础有问题,改变基础就不是它了。比如现象学,根据胡塞尔对现象的定义,现象是感官直觉到的东西,也就是食物的表象。根据前面分析,这样的现象是不可用语言描述的。既然不能用语言描述,如何研究讨论?所以不管它大厦多花哨,它根基不行,只有倒!

通过实指定义结论批判唯心主义,实证主义和现象学见:http://survivor99.com/lcg/books/color/bk.htm


b
、为此,必须限定议论的范围。作者清楚这一点吗?或者说:
c
、作者说的语义分析、唯心主义、实证主义,包括逻辑经验主义的具体范围或界限清楚吗?
如果有限制(无论自觉还是不自觉),那么,继续读下去的吸引力(仅仅对有科学素养的学者而言!)会更大,否则,会更小。
注:由于自觉与不自觉(对限制概念论题的范围而言)之间,既可以说有:天壤之别、文野之分,也可以说是:界限模糊、难以察觉,所以,不同的人(包括:所有的学者或专家)会表现出认知上的差异。这也许就是不少原创论著认可总是滞后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因此,真正做学问搞科研是需要比常人大得多的耐心的。所谓:要耐得住寂寞就是这个道理。究竟何时、何处、能否遇见知音识宝的人?那就要看:是千里马的功夫深,还是伯乐的功夫深?

不用限定,我上面说了,唯心主义的问题是大厦基础问题,换了基础就不叫唯心主义了; 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现象学类似!

 

下面,言归正传,请各位畅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