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费马笔录和费马大定理的真谛
周明祥
世界数论史上,有一个比歌德巴赫猜想更为古老更为有趣的“难题”,这就是能不能用基础数论证明自然数n>2,
xn+yn=zn
(1)
有无正整数解?
大约在1637年,被后人誉为“近代数论之父”“业余数学家之王”的法国数学家费马
,在一本名叫“算术”书的第8问题旁写下笔录,说他发现了指数大于2,一个正整数n次幂,不能分为两个正整数同n次幂之和。但后来他的儿子公布这则笔录时,找不到正式文字稿附出,后又经过一些数学家的探索,也未得到证明。那么,费马到底有没有发现这个证明呢,这不能不引起数学家们的怀疑。所以,对(1)有无正整数解的概念,称谓上就不统一,此说费马大定理,彼说费尔马猜想。
x4+y4=z4
(2)
无正整数解之后。只看到了费马证明(2)无正整数解很有新意(创造了无穷递降法),并认为它实际上为证明(1)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大于2的指数n,
不是4的倍数,就是某个质数P的倍数. 故不必逐个去证明每一个n,
而只须证明n是质数P(1)无正整数解即可(见华罗庚《数论导引》及再版时70——80年代问世的一类基础数论著作)。这样一来,就不是研究费马大定理了,而是在进行永无了期的(1)的指数拔高赛了。直到20世纪末,才没有数学家继续往这条不归之路挺进了。
我们只要仔细地把费马笔录的本来话意zn≠
xn + yn, 与现行的习惯表述xn +yn =zn无正整数解,两相比较就会有如下推测:费马一定多次重温过算术”书的第8问题。他开初的收获是据那里记载的欧基里德写
a>b>o是一奇一偶且互质,把
x2+y2=z2
(3)
的互质解写作
x=a2-b2 y=2ab z=a2+b2 (4)
创造无穷递降法把(2)写作
(x2)2+(y2)2=z2 (5)
然后把(4)代入(5)揭露矛盾而证明(2)无正整数解。
但是,这一证明实在是权宜的。因此,费马总想找一个更简单的证明.
他反复地审视已得的证明,反复地去重温“算术”书,终于发现了更好的妙法。首先,倒将船尾作船头,变方程习惯写法为正整数zn不能二分为正整数xn+yn , 这就是一个大的飞跃,由此,他可能就得到了不二法门的开门钥匙,因此写下笔录。
可惜
,前辈数学家们没有发现这段时间差里,事情已产生了质的变化,仍按习惯写法研究方程,不能和费马走入同一扇门而进不了殿堂。因而不易发现方程的简单本质,便认为它是一个大大的“难题”
二
“ 难题”被神秘化的原因探索
除了方程假象的迷惑外,人为的误导也很惊人。20世纪初,很有名望的数学家希尔伯特回答自已为什么不研究费马大定理的话:准备工作就得三年还无望成功。真是如雷轰顶,谁能不惧。其后朗道主持的十万马克重奖求征正确答案,震动了全球数学界,竞无一人中的。一想到这些,怎能不使人畏而止步。直到现在,拿薪水的数学家要去做这件事的话,不能不考虑前途如何?是去与失败为伍丢人现眼好呢?还是保着现有的名声好?这样一来,研究就会基本上失去主力军。特别像中国,1984年的第四次全国数学工作者代表大会,宣布不再立项研究,更加无形使“难题”被神秘化了。主力军撒退了,业余的队伍又能怎么样?1998年2月23日《科枝日报》就发表过一篇题为《数学家尚且无奈
业余者且能称雄》的署名文章,就足以道出了媒体对业余者的评价。
在这样的形式下,谁还相信能用基础数论解决“难题”呢。越是数论功底高,越怀疑用基础数论能解决难题。越认为除了用现代解析数论外,用基础论等于是想骑自行车到月球。这就实际上使人们丢掉了最主要的法宝,造成本来再加一把劲就能见到光明的,却因去争戴解析的高等的头盔,好似孙悟空被念了紧箍咒,弄得来头重眼黑,怎能不把问题越炒越神秘。
三
坚定信心,勇于实践,不怕失败
我年轻的时候在部队当技师,受条件所限,没有更多的业余爱好,就是自学数学,可以说本职工作时间与自学时间基本上是倒置的。不仅把大学的课程学完
,也研读了不少的数论著作。由于不能脱离阵地,无师可求,无人可切磋,迫使自已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当然,这些是我有所收获的必备条件。但不是主要因素。主要因素是我有坚定的信心,不信邪,不相信寻些不作为不实践,而只想通过媒体来提高自已的声望,把自已打拌成数论至尊而散布的种种反科学的神坛预言。下决心用基础数论进行研究,不求证到中学生能看懂的证明不罢休。自已的誓言是研究到死以失败告终也不悔,做一个彻头彻尾的顽固不化的愚人。绝对不让上帝的使者,为剥夺广大数学子民们共识费马大定理的扑实真颜的权利,欲把它供进九天神坛而使出的诈术得逞。开始重温了资料后,总觉得什么微分积分,数论解析,白学了,拿不出一件应手武器,还是得去走费马研究的路子,想从勾股数另寻一路,通过乘法分配律去证明它。算运气好,约三年时间打通了这个程序。写出了勾股数的二元函数构造:
t,d∈N,
d=D2 ,w=D , d≠D2,
w=d .
x=2tw+d
, y=2tw+2t2*w2/d,
z=2tw+2t2*w2/d
+d . (6)
它的全部解(勾股数)与平面坐标第1象限内的整点一一映射;即以d作谱号,全体勾股数可列成勾股数谱阵,如下示意表:
x y
z x y z … x y z
x y z … x y z … x
y z …
T=1
3 4 5 6 8 10 … 8 6 10
15 20 25 … 15 8 17 … 35 12 37
…
T=2
5 12 13 10 24 26 … 12 16 20 25 60 65 … 21 20
29 … 45 28 53 …
T=3
7 24 25 14 48 50 … 16 30 34 35 120 125 … 27 36
45 … 55 48 73 …
T=4
9 40 41 18 80 82 … 20 48 52 45 200 205 … 33 56
65 … 65 72 97 …
T=5 11 60 61
22120 122 … 24 70 74 55 300 305 … 39 80 89 … 75 100
1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理1
(1)是左端小于右端的不等式,无等式性正整数解。,
证
假设定理不成立。那么,应有正整数d+y=z使(1)写作自然数n>2,
x2*xn-2
+ y2*yn-2 = (d+y)2*(d+y)n-2
(7)
但是,任意给出一个正整数d都首先使(3)成立为一谱无限的
x2+y2=(d+y)2 (8)
揭露(7)方程意义是表∵(8)是正整数等式,∴将(8)左端乘较小量xn-2与yn-2,右端乘较大量(d+y)n-2 就得(7)是一个新等式。这明显与等式各项须同乘等量才仍得等式的乘法分配律矛盾 。据此就判定(7)不是等式,而是右端大于左端的不等式。它右端的量大于左端的量可表为。
(d+y)2(d+y)n-2=(x2+y2)
(d+y)n-2= x2*(d+y)n-2 + y2(d+y)n-
2>x2*xn-2
+ y2*yn-2
(9)
据(9)证明无d+y=z能使(7)成立.
即证明假设不成立. 定理得证.
四
敢于批判自已,探寻真正的目标
z4=
z2*z2 = x2*x2 + y2*y2 =x4+y4 (10)
才是最成功的。它摆脱了习惯写法的误导作用,摆脱了对勾股数的依赖。也就是说,笔录可能是费马通过自审得到了巧妙方法,定理已成竹在胸怕失灵感写下的备忘录。毫无猜想之态。照(10)的写法和笔录的表述写法,作者有理由认为费马备忘的内容就是下述
定理2
指数n大于2,正整数zn不能二分为正整数xn+yn
.
证
假设定理不成立。那么,仿(10)写自然数n>2, x,y∈R>0,
应有z∈N得
zn=
z2*zn-2=x2*xn-2 + y2*yn-2
=xn+yn (11)
但据勾股定理,z∈N,
都同步地得x,y∈R>0 ,
z2=x2+y2
(12)
n>2
, zn=
z2*zn-2=(x2+y2)zn-2=x2*zn-2+y2*zn-2
>x2*xn-2+y2*yn-2
. (13)
证明无z∈N能得(11)的zn= z2*zn-2=x2*xn-2 + y2*yn-2=xn+yn
即证明假设不成立,定理得证。
真数验算:例
5n=52*5n-2=(42+32)5n-2=42*5n-2+32*5n-2>4n+3n
数形意义验证:以椭圆的短径为直径作圆,由圆周上无限点与直径两端点相连得无限非等腰直角三角形,便得一个巅之不破的真理——
以直径长代表正整数z
,所有非等腰直角三角形的每一对直角边长代表正实数x与y,则只有正整数z2等于正整数x2+y2
和正整数zn大于正实数xn+yn,无正整数zn等于xn+yn
.——
可以形象地说,费马大定理是圆的孩子,同勾股定理孪生,与椭圆是近邻和干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