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社会科学性质的系统科学的特点


晓峰

uouoasdl@eyou.com


2003.11公布于潜科学网站


特点之一:社会科学性质的系统科学是面向大众的素质科学,其表述方式在准确的基础上要力求通俗易懂。

以物理学为核心的自然科学其最终的实践目的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以系统科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其最终的实践目的就是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关系是人的关系,其科学与否,直接取决于人的思想素质。于是以系统科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是属于素质科学,而以物理学为核心的自然科学则是专业科学或能力科学。

一个社会由于专业岗位有限,不可每个人都是专业技术人才,专业人才还是少数的,非专业人才是多数的。而一个社会则不能要求只是少数人素质高,而大多数人素质则不高。现在社会要求民主,所谓民主就是每个人都能作主,都不要依附别人。如果社会只有一部分人素质高,而大多数人素质不高,那是绝对不可能民主,素质不高的人必然要绕着素质高的人转。这就是说如果社会要民主,那么社会每个人的素质都要高,而且都要差不多高。在素质上的差异不能悬殊。

一个社会,生产越专业的地方,要求的自然科学的知识就越多。即专业地位决定自然科学的水平。而人际关系越复杂的地方,则要求的社会科学知识也就越多。然而人际关系复杂与否,与社会地位的高低好象没有多大的关系,并不是社会地位低的大众化阶层,人际关系就简单,大家都是老实人。而社会地位高的地方,人际关系就复杂,大家都是不老实的人。所以对社会人际关系负责的社会科学,就当面向所有的人,而不论其社会地位如何。对社会生产负责的自然科学,则主要面向相对少数的专业人员。这种情况就决定了素质科学的社会科学主要是面向大众的。而专业科学的自然科学主要是面向相对少数的专业人员的。

主要是定量的自然科学其实践的清楚性表现在定量上的精确性,表现在数据上的误差小。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求用数学甚至是繁杂的数学表示。主要是定性的社会科学其实践的清楚性就表现能让大众理解。于是在语言表述上意思要准确且通俗易懂。如果你硬要用繁杂的数学来表示,而这数学公式对定性问题又没有推导意义,那岂不是增加复杂性,显然是不合乎面向大众的素质科学的性质。

特点之二,社会科学性质的系统科学理论必须知其所以然。

人际关系之所以会不和谐 认识方面的原因是人际双方彼此不理解。不理解各自的行为。如果大家对各种社会现象都能深刻理解,那么人际之间也就会变得可理解。理解是宽解的基础,理解也是矛盾双方走向统一的基础,因而理解是社会关系变得和谐的基础。所以对社会生产关系负责的社会科学重在定性的深刻理解,重在对社会现象知其所以然。

另外人做事,这事应当不应当做,如何做,是取决于人的认识,如果我们对事情认识深刻,不仅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那么我们的行为就会显得胸有成竹。如果我们只是知道做事的道理,而不知道理里面的真理,那么我们的做事行为就不会有坚定性。

对于自然现象,能知其然,知道这现象的定量规律,能在生产实践上应用这规律,就行了。并不需要知其所以然,不需要定性地理解为什么的问题。而只是知其然,对社会实践的指导意义则不是很铁的。这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又一不同点。

特点之三:社会科学性质的系统科学的方法工具主要是哲学

现代自然科学其科学语言主要是数学语言,自然科学的概念与理论主要是用数学符号表达的,自然科学的推导,是数学推导。然而社会科学不是自然科学,相对有意义且重大的社会科学问题,并不是定量的问题,而是定性理解的问题,因此社会科学的主流的表述语言不是定量性质的数学,而是定性性质的哲学。是能够帮助人们从本质上理解问题的哲学。即社会科学主要是用哲学语言,用辩证法的语言,用辩证对应这样的思维逻辑表述的。

自然科学主要研究由科学实验得出的具体事实,而社会科学主要研究大多数人体验到的基本事实。对实验事实,自然科学主要是为它建立数学模型,纳入数学推演的轨道。而对人体验到的基本事实,社会科学主要是从哲学的高度进行辩证地分析。或者通过打比方帮助理解,辩证对应思维这种哲学推理方法就是属于正确的类比方法。

曾经有人说我的理论推理,没数学化,是带有哲理性的,因为没数学化就不是科学,有哲理性质,那就应当叫做哲学,不能叫做系统科学。我首先要说的是,纯哲学不是系统科学,纯哲学就象纯数学一样,是基本脱离具体事实的纯思辩,而系统科学则是与社会现象很紧密地联在一起的。就象物理学与物理现象很紧密地联在一起一样。然而哲学与社会科学性质的系统科学的关系,又是相当紧密的,就如数学与物理学的紧密关系。我们不能因为物理学上充满了数学语言,就说物理学是数学,同样也不能因为系统科学带有很大的哲理性质就说系统科学是哲学。

另外我要说的是,并不是与数学联在一起的学科才是科学,没用数学写的学科就不是科学,科学不科学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由是否数学化作为衡量标准。

任何理论不可能有无限的适用性,任何方法也不可能有无限的适用性,这就决定了数学方法不可能包打天下,社会科学性质与自然科学性质有质的不同,前者主要是定性的,后者主要是定量的。定量的方法不适合描述定性的科学,不适合推演定性的事实,所以数学方法论是基本上不适合社会科学的。

事实上凡是相对重大的有意义的社会科学问题,都无法用数学来推理,来得出结果。硬要去得出结果,基本上都是错的。更无奈的是,社会科学的上的许多概念无法定量测量。比如一个人的能力到底有多大,并没有严格的工具可测量,概念本身就不是定量的概念,那么定量的数学推理,又谈何有意义呢?

特点之四:哲学思维主要是整体性的,联系性的思维

所谓联系性思维,就是找出有明显间断性差异性的两事物之间的同一性的思维。比如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有明显间断性,自然科学是研究物体这种基础性物质的基础性科学,而社会科学是研究人这种上层性系统的上层性科学。物质基础与上层建筑有明显的差异性,但作为矛盾的双方又有同一性。将与社会科学有同一性的自然科学概念与规律提升为社会科学概仿与规律的思维就是属于联系性思维。比如我们可以发现物体惯性与人的保守性这两个概念有同一性。基本粒子的波动性与人的活动性之间有全息之处。这样我们就可以将惯性的概念,波动性的概念与人的保守性,活动性概念联系起来,用物理学的科学概念来理解人类社会上的日常概念,从而使日常概念也变得科学。中国古代那种对对联的思维也是属于典型的联系性思维。不过是属于文学上的联系性思维,而不是科学上的联系性思维。

很显然这种在系统科学中命名为辩证对应逻辑的联系性思维是属于哲学思维,因为它的成立依据是任何事物彼此间都可以构成矛盾,或多或少都有同一性,这样的矛盾观点。其具体思维过程则是为未知事物寻找已知的合适的矛盾对象的辩证过程。

所为整体性思维就是从本质性的,从抽象性的理论出发创建具体理论的思维。或者说将抽象理论具体化的思维。哲学理论是属于本质性的抽象性的理论,将相对空洞的辩证法具体化的思维就是标准的整体性思维。中国医学将与阴与阳赋予各种具体的特点。比如阴代表静的,在下的,在内在里的,晦暗的,寒凉的,柔弱的,有形的,衰退的等等;阳代表动的,在上的,在外在表的,明亮的,温热的,刚强的,无形的,亢进的等等。这就有利于用辩证法来说明具体问题。

为了能更好地与现代科学相结合。我们用质量性能量性来具体代表自然界一般意义的矛盾。质量性的本质特性是力求稳定性,而能量性的本质特性是力求不稳定性。隶属这本质性之下的基本的质量性有,运动不变性,均匀性,时间凝聚性(对振动的凝聚,平衡),整体凝聚性。基本的能量性则有,运动变化性,差异性,振动性,空间弥散性。这么一具体化显然使空洞的辩证法变得言之有物。

另外两种形式的思维是连续性思维与具体式思维。所谓连续性思维,就是在有明显连续性的两事物之间进行规律延伸的思维。比如物体运动的低速区与近光速区是有明显连续性的,将牛顿定律延伸为相对论规律的思维是连续性的。化学与热力学是有明显连续性的,将热力学规律延伸开来说明化学反应动力机制的思维是连续性的。连续性思维也是我们通常说的还原性思维,因为一般地我们总是将相对简单的规律延伸开来说明与之有连续性的复杂现象,即将复杂现象还原成简单现象来认识。所谓具体式思维就是从具体事例出发,创建一般理论的思维。比如创建一般系统演化规律,普里高津是从贝纳德花纹这个具体现象出发,而哈肯则是从激光现象出发。

数学工具是属于具体的定量的工具,所以具体思维是非常适合于用数学工具。一般地我们总是将要研究的具体现象用数学模型来表示。数学推导,则是一步一步的连续性的推导,这种推理性质使得它适合于连续性思维。

特点之五:社会科学是属于严格说明性的科学

爱因斯坦与波尔之间就量子力学有过很著名的争论,爱因斯坦认为量子力学是不完备的,是不严格正确的。不完备不严格的原因是量子力学理论本身的不成熟的问题,是人类的观察手段不彻底的问题。而波尔则认为量子力学理论本身是完备的,是相对真理,就象牛顿科学一样完备。它所以不象牛顿规律那样确定,并不是理论或观测手段不成熟,而是研究对象本身就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研究对象对应不确定性的理论,确定性的研究对象就对应确定性的理论。

理论完备不完备,要与实践来认证,不确定性的理论对于不确定性的研究对象如果是适合的,那这个理论就是完备的。就是严格的。没有必要与确定性的理论看齐。与此类似,社会科学严格不严格不能与自然科学作标准,而应当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作标准。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而不是物。机械之物是死的,其规律是很确定,本身是很精细可以定量的。于是对机械之物客观的完备认识就也应当细致定量。事实对认识的关系应当显示出严格的证明性关系。

然而人是活的,由于我们是处在人的位置看人,看到的还是很具体的人,具体的人就要比本质性的人更有活性,更有不确定性。其活动性要比我们所认识到的基本粒子的波动性还强(我们看基本粒子是站在宏观的高度看的,我们更多地是看到基本粒子的本质,而不是具体形态的基本粒子,本质性的东西要比具体性的现象性的东西更有确定性,本质性的基本粒子要比具体性的基本粒子更有确定性)。所以关于人的理论,其不确定性,其不严格性要比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不严格性还历害,人的行为更不是决定性的。

在人的很具体的细小行为上,是基本上没有规律的,这些具体的细小的行为主要取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如果硬是要在很具体很细小的行为上给人强加规律,甚至是定量的规律,那么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就会变成僵尸。

只有相对大的方面,人的行为才有规律可言。成事在天,谋事在人。规律决定原则性行为,人的主观能动性则决定很具体的行为。具体的行为只要原则上合乎规律就行了,并不要非常细致地合乎规律,人的活动性的本来也就没有非常细致的数学性规律。

不过人毕竟是从机械之物进化而来的,毕竟还继承了机械之物的一些机械性。对于人的机械性方面,那是可以有具体细致甚至定量的规律。比如人与人之间体重上的吸引关系也是服从定量的万有引力公式的。

上述表明体现人性的行为本身就不是有具体、定量、严格的规律性,所以描述人的行为的规律只能是原则性的,大体性地。具体的行为只能大体地原则性地服从规律,这就使得人世间的规律只能用具体事例大体说明,而不能象物理学那样,用具体事例严格地定量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