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莽
最近深沪股市并购好不热闹。双虎涂料、美纶股份、众城实业
...纷纷被新的大股东控股。非上市公司购买发起人大股东股权从而成为新的大股东,最早的要数恒通收购棱光。如果按每股盈利算,收购这类股票收益还不如买国债。为什么许多公司乐此不疲?原来上市公司有种种特权,最为诱人的是配股特权
??这似乎是一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资源。贷款要连本带利偿还,可配股圈钱不必,如果股民要分红,给他们画饼充饥送点红股就行。你有特权,我有项目。我的项目都是优质资产。两者结合皆大欢喜。我如不想增加股权,还可以通过卖项目赚它一笔。恒通把自己的电子电表厂成功地卖给棱光就是样板。另外,控股上市公司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有关系的庄家说不定还可以利用收购题材在二级市场炒它一把。上面说的可谓买壳行为,还有一种是换瓤行为。比如山东环宇卖掉自己原来的不良资产,买进兰陵集团股份公司的优良资产,把主营业由商业改为造酒。
笔者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不直接让那些业绩好的公司上市?
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买壳和换瓤行为,使人想起法国大革命前后,欧洲新兴的地主资产阶级和没落的封建贵族的联姻。巴尔扎克笔下的面粉商高老头就有个女儿嫁给了贵族人家,高老头家里有钱,贵族人家有名有特权;双方没有爱情不妨。小说《苔丝》中的那个欺负苔丝的阔少,他家的贵族头衔就是买壳买来的。看来有贵族头衔的地主资产阶级剥削欺压穷人更方便。《苔丝》小说中那位阔少后来遭到应得的报应,少数欺骗股民的上市公司也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