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不可知论和康德的不可知论

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把哲学家们划分为两大流派,洛克、贝克莱、休谟以及后来的许多经验主义者属于一派――经验派;而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人属于另一派――理性派。这和恩格斯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来划分完全不同。但是由罗素的划分可以看出贝克莱和休谟对洛克哲学的继承――继承了洛克哲学中的经验主义方面。

贝克莱否定洛克世界构成要素中的物质存在,休谟则走得更远,不仅怀疑物质存在、也怀疑上帝存在。不过他不是象贝克莱那样断然否定物质存在,而是说物质存在与否不可知。

休谟的不可知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物质对象和上帝是否存在不可知,另一个是关于经验之间因果关系(或普遍必然规律)是否存在不可知。关于物质的存在不可知,这是继承了贝克莱的思想,而后一个不可知是他的创见,它对康德哲学和现代科学哲学产生了巨大影响, 本书后面所说的休谟的不可知指的就是后一个不可知。

关于后一个不可知,休谟认为:我们相信因果关系存在是非理性的,因为归纳得不出普遍必然规律; 现实中我们相信因果关系,比如火使人温暖,水使人清醒,是因为不这样就要吃苦头; 但是从理论上看,我们的理性无论如何也得不出普遍必然因果关系。他写道:“关于原因与结果我们的一切推论无非是由习惯来的;信念与其说是我们天性中思考部分的行为,不如说是感觉部分的行为比较恰当。”

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写道,休谟和洛克一样,初衷是:明理性、重经验,什么也不轻信,追求由经验和观察能得到的不拘任何知识。 但是他最终却得出了从经验和观察什么也不能知晓这个倒霉的结论。

康德自称自己被休谟从形而上学独断论中惊醒,就是因为休谟提出的第二个不可知――普遍必然因果关系不可知。康德为此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主观改造客观理论。

康德接受了古希腊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和洛克关于感觉和外物不相似的说法,为了解释我们意识到的自然界是怎么来的,以及普遍必然规律是怎么来的,他提出主观改造客观理论:人通过感官直觉把外物(物自体)提供的材料表现成感觉对象――红绿软硬等,通过先验的时空观念由感觉对象构成事物的表象――比如一颗树的表象,通过理性――先验理性――把许多表象放在一起构成现象界。据此,我们所了解的自然界实际上就是现象界或表象构成的世界。自然界有因果关系,有普遍必然规律,它们无需归纳证明,因为自然界是先验理性按照这些法则构成的。 所以我们知道的自然界都是现象界或者说表象世界中的东西,而物自体是什么样子,这是不可知的。这就是著名的关于世界本原的二元论。

康德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三十六节标题是:“自然界本身是怎样可能的?”其中写道:

这一问题是先验哲学所能达到的最高峰。先验哲学,作为它的界线和完成,必须达到这一点。这个问题实际包括两个问题:

第一,自然界,在质料的意义上,也就是从直观上,作为现象的总和来看,是怎样可能的?空间、时间以及充实空间和时间的东西棗感觉的对象,一般是怎样可能的?答案是:这是由于我们的感性的性质的原故,这种性质决定了我们的感性按照它特有的方式被一些对象所感染,这些对象本身是感性所不知道的,并且跟那些现象完全不同。这个答案已见于《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的“先验感性论”里,而在《导论》里已见于第一个主要问题的解决里。

第二:自然界,在形式的意义上,也就是作为各种规则(一切现象必须在这些规则的制约之下被思维连结在一个经验里)的总和来看,是怎样可能的?答案只能是这样的,即它之所以可能,只是由于我们的理智的性质的原故。这种性质决定了感性的一切表象必然被联系到一个意识上去,这就首先使我们进行思维的特有方式(即通过规则来思维)成为可能,并且通过这种方式,就使经验成为可能;不过这种经验和对自在之客体本身的认识是大不相同的。

这两个问题就是认识论和本体论问题。康德为了解决认识论问题而把困难推到本体论那边去了。康德在某种意义上解决了休谟的不可知问题(我以为更好的解决是马克思的实践检验说和波普尔的证伪说),但是却加深了另一种不可知,那就是物质对象或物自体不可知。我们称这种不可知论是康德的不可知论。

康德的理论被称之为二元论,因为他既承认物质本原,又承认精神本原。除了不可知论问题,康德理论还存在感官和外物(不管是物自体还是现象中的物体)如何协调一致问题。这是个大问题。比如人为什么相应苹果产生好吃的甜的感觉,相应自然光(波长在450750毫微米之间)产生多种颜色感觉?假如说这是主观改造客观的结果,那么人为什么这样改造而不那样改造,比如令苹果产生不好吃的感觉,令紫外光可见而令自然光不可见?我以为这个问题只有结合进化论才能得到合理解答。我在《美感奥妙和需求进化》一书中阐述了人的各种快感功能(相应香甜美等的快感功能)和各种需求如何如何进化,这本书里,我将以色觉机制为例说明人的获取外界信息的感觉功能如何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