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讲过,对人体美的欣赏存在美感差异,男女有别;人类对自然美的欣赏,城里人和乡下人感觉不一样;这些都是因为需求不同,美感不同。
美感差异还表现在:美感的强烈程度往往取决于需求的迫切程度。比如:对于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寒夜篝火很美;对于沙漠中的苦行人,沙漠绿洲很美(参看图7-22);对于监狱中的囚犯,山林原野很美;对于一厢情愿小伙子,希望接近而又难以接近的意中人是很美的;对于久别故乡的天涯游子,故乡的景物是很美的;对于夏天苦于烈日暴晒的农夫,一棵有着浓荫的老榆树,甚至一片飘浮的白云,都将美不可言――我当过山民,对此深有体会。和上述美感相比,任何小摆设或有意味的形式引起的美感根本微不足道!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人,也可能因为需求不同而美感不同,比如对于饱受沙漠炎热之苦的阿拉伯人来说,清凉的夜晚是很美的,以致于把少女比作月亮。土尔其人对星星月亮如此欣赏,以致于把星星月亮放在国旗上。但是饱受雪山寒冷的西藏人就不会有这种审美观,他们认为太阳很美,以致于把少女或恩人比作太阳。从功用的角度看,月亮的功用肯定不如太阳,对于阿拉伯人也一样。但是美反映的不是有用的对象,而是缺少的对象。
人有一种设身处地想象自己处在所观察的环境的本能――用移情论者的话来说是移情的原因,这种本能也是为了扩充经验,得到更多知识,以便应付各种处境。于是人在看电影或看小说时,自己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了作品主人公的需求或情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了作品主人公的美感。这也是艺术美的原因。但是这种美感和主人公――流浪汉、苦行人、囚犯、农夫――得到的美感相比,肯定微弱很多。所以我说:穷人眼里美更多。
“穷人眼里美更多”是普遍想象,好象这么说我是头一次。这是因为学者们审美观大多和穷人的审美观不同。而我的经历决定了我的审美趣味和穷人的趣味更加接近。另外一个原因是:人们总是用满足解释快感,于是说“穷人眼里美更多”就很矛盾。 现在我们用不满足解释快感,这样说就很自然了。
看来大自然给人幸福非常公平,人的享受能力有限,较少的满足就会有更强的快感,穷人的幸福总量和富人相比少不了多少。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途径变目的的原因,人的审美趣味和人历史上的追求有关,可以说是实践的内在成果。我记得《参考消息》曾经有篇文章,说喜欢打猎的人特别喜欢闻到火药味,经常燃烧篝火的渔夫特别喜欢篝火的烟味[2]。我有同感,因为我喜欢钓鱼,特别喜欢在荷塘旁的树荫下钓鱼,所以荷塘垂柳对于我来说很美。我还在山上采过蘑菇、采过药材――它们和钓鱼一样,使我的生活得到改善,没有经历的人,或者是仅仅是为了消遣而经历的人,是体会不到我的那种特别的感觉的。
物理学家可能因为欣赏某些巧妙的数学公式,从而觉得那些公式美;化学家可能因为欣赏某些化学分子式,从而觉得那些分子结构式美… 以至于有人提出科学美。说老实话,我也觉得我的色觉进化图很美,不过我知道,这全在于乐于欣赏的心理,是由于途径变目的规律在起作用。
但是我也承认,人类也有一些似乎不作为途径的目的,比如看球赛。但是我以为人类的这类兴趣出自人的游戏和好斗天性,也不是和人的生存目的全然无关。我小时候还特别喜欢玩蟋蟀,特别陶醉于打遍四邻无敌手的感觉,觉得某种打架利害的深褐色蟋蟀很美,而觉得不能打架的三尾巴(雌性蟋蟀)很丑。原因是三尾巴常常为了掩护二尾巴(雄性蟋蟀)逃跑,预先跑出来,使用调虎离山计,让我上当。
考虑到玩蟋蟀、看球赛这类需求可能畸形发展,我们应当承认,从眼前看,和基本物质需求无关的审美兴趣也可能存在,这和中性变异可能得到保留是一样的。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十分肯定:和玩蟋蟀、看球赛之类不作为途径的目相比,同时作为有效途径的目的――象钓鱼、打猎、采集、跳舞…作为目的的意义才更加稳固、更加持久,特别是对于成年人来说。
我相信勤劳的人追求经历多,美感更多。所以我最好还是修正说:勤劳的穷人眼里美更多。为了得到更多生理快感,适当的财富和满足也是必要的。所以我说:勤劳的由穷变富的人更幸福。由此看来,自然真是太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