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目的和理性目的

有本书叫作《关于目的的哲学》【28】,其中目的指的是:人在进行活动之前就已经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着的预期的行动结果。按照这种定义,上北京可以是目的,上大学可以是目的,打酱油可以是目的,实现共产主义可以是目的而且是最终目的。我们姑且称这种目的为理性目的。

但是本书要讨论的目的不同,指的是人或动物的最终追求,具体说来就是引起各种快感——包括美感、崇高感在内的感性活动。象吃喝、做爱、游戏、跳舞、钓鱼、打猎、艺术欣赏、获得表扬…便可能是目的; 因为人可能追求它们只是为了它们本身,而不拿它们作为其他目的的手段。 我们且称这类目的为感性目的。按照这种定义,上述理性目的都仅仅是手段,比如上大学和实现共产主义都是获得其他幸福的的手段。感性目的往往是本能的,持久的,不知不觉的;而理性目的往往是后天的,短暂的,明确认识到的。感性目的是绝对目的――也就是说可以是人的最终追求,而理性目的是相对目的――也就是说人它是人得到绝对目的的手段。

有人会反驳说,人类可能为了某种理想,把某种事件――比如共产主义实现――当作最终目的。我的看法是:如果共产主义不作为获得其他幸福或快感的手段,那么就不会有人响应。其实马克思之所以提出共产主义,主要就是要解决劳动异化――劳动者手段和目的不一致因此导致痛苦;并且使人的感官感受更加人性化。这也就是说要让人更多获得快感减少不快感。确实,有些英雄在明明知道为某种事业奋斗会牺牲自己,但是仍然奋不顾身。我的看法是,这是因为:与其屈辱地活,还不如崇高地死。是对崇高感的追求和对屈辱感的回避,才使得人奋不顾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