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曾陷入这样的困惑: 生物学结论是, 基因是自私的;自私的基因导致尔诈我虞的行为才是自然的, 可是人类怎么会有无私的友谊、同情和助人为乐等行为呢?
现在有了途径变目的理论,我们可以解释:本来这些行为都是互惠互利的,但是由于途径变目的的原因,人类可能为了追求生存目的时衍生出的目的――比如助人为乐的感受,而不在乎生存目的本身。其结果虽然有时违背生存目的,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却是符合生存目的的。
比如在电视节目动物世界里,凶狠的鳄鱼对在它嘴边跳跃的小鸟非常友好。小鸟可以自由自在地从鳄鱼牙缝里寻找食物,无需担心鳄鱼吃它。如果从眼前看,鳄鱼一口吃掉小鸟是最有利的自私行为。但是从长远看,保持和小鸟的友谊,让小鸟啄去牙缝里有害的食物,保持口腔健康,这更加重要。但是鳄鱼是绝对没有这种思维的。究竟是什么力量维持双方的合作的呢?我以为正是途径变目的的原因。促使鳄鱼对小鸟的友好态度只能是鳄鱼的某种快感功能――有小鸟在就舒服,而不在乎小鸟是否有用。促使小鸟经常光顾鳄鱼嘴巴并老实啄食的也只能是小鸟的感受功能。
我们可以想象,最初鳄鱼并没有对小鸟的好感,小鸟胆子也没那么大。由于偶然的原因,小鸟在鳄鱼嘴边啄食的同时清洁了鳄鱼的牙缝,使得鳄鱼非常舒服;于是鳄鱼就张大嘴巴,希望小鸟继续啄食。由于途径变目的的原因,小鸟跳跃本身就给鳄鱼某种快感,以致于鳄鱼不愿惊吓小鸟,更不想吃它。鳄鱼的友好也促使小鸟更多地光顾鳄鱼的嘴巴,甚至认为鳄鱼的嘴巴是美的。两者友谊就这样建立了。
或许鳄鱼有过伤害小鸟的行为,因为那样会导致小鸟不再合作,对自己不利,于是鳄鱼产生了一种约束自己行为的心理;小鸟可能也曾有过伤害鳄鱼的啄食动作――比如啄了鳄鱼的舌头,因为那样会引起鳄鱼抗议动作,对自己不利,于是小鸟也产生了一种约束自己行为的心理。这种心理就如同我们的荣耻感等道德感。有了这种心理,鳄鱼不会有一天因为牙缝无须清洁就吃掉小鸟。小鸟也不会利用鳄鱼的信任伤害鳄鱼。
流行的关于道德的起源观点是:道德准则来自契约。但是鳄鱼和小鸟之间是没有契约的;如果说有,它至少和人类基于理性的契约不同。它们的道德观念应该是合作环境选择的结果,维持这种道德观念的是双方的感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