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楚地记得我关于美感问题的思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情景。应该是1981年,一天中午,放学的路上,我低头慢走,快到食堂的时候,我的思维豁然开朗――尽管周围碗筷响声一片。我突然意识到:为什么要用满足――某种生理或心理上的满足――来解释美感的产生?说渴望或不满足本身就是美感的原因为什么不行?沙漠中的苦行人看到绿洲和清泉,美感强烈是因为需求强烈,渴望接近就是原因(能不能得到或身临其境是另外一回事,由此而来的考虑得到的也是另外一种感受――喜悦感或失望之痛苦)。一厢情愿的小伙子爱上了邻家女子,看到她,无需任何思索和想象就有美感,渴望接近就是美感的原因。从控制论的角度看,美感就是正的反馈信号,它激励人接近对象。反馈信号强弱取决于理想与现实的差异;越是渴望而不是满足,美感就越强烈。真正满足了,不再渴望,激励不再那么必要,美感也就不那么强烈了(我不否认,人类先天地就因某些形体产生美感。但是我将说明那也是由于历史上的需求的缘故)。
原来人类思维不知不觉地遵从了一个见惯不怪的教条――“满足产生快感”。找不到任何美感之前的生理或心理上的满足,于是哲学家们失望了,于是用形式本身的美来解释,或者用主观的合目的来解释――如康德的解释,或者某种精神胜利来解释――以李泽厚为代表的实践美学家们的解释。而美感的奥妙恰恰是:美感是感性快感,但是和需求、情绪或欲望相关,从而也和以前的认识相关(后面我们将说明其他生理快感也都和需求和欲望相关,从而也和认识相关); 但是美感产生的同时不需要任何生理或心理上的满足,除非我们把看到听到本身当作满足。
接着,我把美感研究推广到需求研究,得到需求进化的一般规律――途径变目的。
我急于向世界宣布我的重大发现,开始撰写我这一辈子的第一篇学术论文《美和自然选择》。开头一段是这样写的:“满足是快感的必要条件――比如,我在吃苹果,因而感到快活;我有了成功的希望或幻想已经成功,于是感到高兴;物体符合我的想象,于是我感到愉悦――这种司空见惯的因果关系在人们头脑里就象一加一等于二那样根深蒂固,很少有人进一步探究这种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似乎必然性就在现象本身。古往今来许多美学家都毫不犹豫地以此作为他们理论的坚实柱石,建造他们的美学大厦。功利主义是这样――认为有用就美;反功利主义也是这样――美感不因功利满足而产生,因而和功利无关。然而我却对此产生疑问。”
论文介绍了我的上述发现,同时从彻底的生物学功利主义的角度描述了花果以及动物快感功能――包括美感功能――的协同进化。我现在手里还保留了论文的油印本。刁玉章同学帮了我大忙,可以说他是我搞学术研究的第一个支持者。他和我轮流刻字,还帮我找到油印的地方。记得油印的时候还有人过来探看,看是不是在油印违法传单。
我寄了两家杂志,可是没有反响――也难怪,那时候社会实践说和劳动创造说是那样流行,谁会支持你说动物也有美感啊?关于我的美感和需求关系的说法,山东艺术学院的赵玉琢老师的评价非常中肯:你的理论的优点是,通过需求解释美感差异,直截了当;但是问题也在于,把生理需求和美感联系在一起,这就降低了美感的纯洁和高尚的性质,很难让许多人接受。
是啊,说看到人类的本质力量被肯定,从而产生快感,那种感受多高尚?而我肯定美感和个人生理需求相关,这就很难高尚起来。但是我要说,科学研究不能一厢情愿。自然选择理论揭示了生物进化的残酷性,并说人类由猿类进化而来,这些一开始许多人也不能接受。把美和需求联系起来是贯彻自然选择原理和生物学功利主义的需要,也和人类审美经验符合,随着大家的对科学的更多了解,我相信障碍将逐渐消除。也有人批评我的需求决定美感的观点是因为他们没有注意:我说的需求是审美以前的需求;我象许多反功利主义美学家一样肯定:美感来自直觉,任何生理或心理满足或想象的满足都会破坏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