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冠之以工程二字,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不伦不类。认识论属于哲学范畴,与工程风马牛不相及。这里所说的工程认识论,不是指认识论在工程界的应用,而是指一种用工程眼光看起来也能满足要求的认识论。这种要求最起码的一点是消除形而上学,这一点也完全违反哲学的习惯,哲学与宗教历来就是形而上学的大本营。所谓形而上学,是指那种凭空立起来,不需要任何论证和支持而当然正确的东西,有点像几何学的公理。形而上学拒绝任何科学的分析、论证和研究。我们所需要的认识论是既作为认知科学的工具,又作为认知科学的哲学层次的表现的认识论。为了满足这种需要我们不得不要求这种认识论中的所有概念都存在着科学的对应概念,也就是不包含与科学无法发生上述关连的形而上学成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把这种认识论称为科学认识论呢?一个原因是,科学这个词由于其现代的声威而被用得比较滥了,毫不科学而自称科学的玩艺儿在街面上比比皆是。所以我们采用比科学条件更为苛刻的工程这个词,其含义是要求认识论的概念不仅是科学的,而且具有工程可实现性。满足科学的要求未必满足工程的要求,例如,如果我们有一种关于认知的算法是指数爆炸的,它仍然满足科学的要求,这种算法可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但它不是工程可实现的。从这一点上看,工程可实现性比可操作性稍微严格一些,但基本意义一样。
虽然在历史上科学与哲学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是现代科学已经与哲学划清了界限,在哲学中可以讨论科学成果,但在科学的领域里混入哲学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非法越境行为,哲学的结论不允许作为科学的根据。爱因斯坦说过:“没有认识论的科学,即使可以想象,也是幼稚和混乱的。”任何科学行为,不论是否被意识到,都依存于某种认识论,因为科学的活动是一个认识过程。但是在一般的自然科学领域内部讨论哲学问题是既无必要也不可能的,因为自然科学的研究人员都具有基本上一致的认识论基础,例如相信客观世界是有规律的。已经一致的东西,当然用不着讨论。即使发生争论,也是在科学的领域之外,例如爱因斯坦和玻尔的争论,集中于对量子理论的解释和评价,这种争论对于理论本身的形式并无影响。在科学领域里讨论哲学之所以不可能,是由于哲学中充斥着形而上学,而形而上学又是拒绝用科学方法加以分析和研究的东西。在科学领域里探讨不能用科学方法处理的东西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在一部科学著作中专设一章来讨论哲学问题作为科学理论的必要组成部分是非常违反科学常规的,遵循常规的事只管干了就是,做违反常规的事则要承担对其合理性进行说明的义务。
认知科学也是自然科学,但是具有与其他自然科学不同的特点。认知科学与其他自然科学最大的区别在于其研究领域是与认识论完全重合的,二者都是研究人的精神世界和人的认知过程的,只是研究的手法和表现的层次不同而已。由于这种重合,与其他自然科学相比,认知科学与认识论的关系有了质的变化:一般的自然科学与认识的关系是可分离的,作为工具的认识论与作为产品的科学理论可以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就像一个机器零件与制造它的工具不需要有什么相似之处一样;反过来,科学哲学的理论体系也可以和它的研究对象即科学的理论体系没有太多的共同点。因此对于研究一般自然科学的人来说,声称自己抱有什么样的认识论观点,或是关于认识论什么也不说,对于他所研究的科学理论都可以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于与认知科学有关的学科来说,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认知科学和认识论都是对认识的认识,而这两种认识又是同一个认识。这句话本身就像个绕口令,够令人费解的。我们可以仿照数学里把微分的微分称为二阶微分的方法,把对认识的认识称为二阶认识,简称认识2。而原来的认识叫做认识1,那么上面那句话的意思是说,认识2与认识l是相同的认识。为什么相同呢?因为人只有一个脑袋。我们无法去制造一个超人来实现认识2,甚至这种想法都会导致理论困难,因为认识2如果与认识1不同,那么为了弄清认识2是什么以便制造它的话,我们先得造一个具有认识3的超超人。依此类推,陷入无限退行。需要注意的是,用微分来作比喻是极不恰当的,因为二阶微分是对一阶微分所得到的函数进行微分,而对认识的认识并不是指对前次认识的结果进行再次认识,它相当于对微分符号或微分运算子进行微分,在数学中并不存在这种运算。如果要在数学中找比较合适的对应物,大概只有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证明过程。这种理论带有自我陈述的性质,相当于一个“怪圈”,怪圈这个词可能读者并不太陌生,但在我国的报刊杂志上出现这个词汇时通常作为“恶性循环”的代用品,作贬义词用,会给人造成错误的概念。实际上“怪圈”的概念是理解自我陈述系统的重要的核心概念,为了建立正确概念,希望读者阅读霍夫施塔特的著作,例如其中文译本《GEB——一条永恒的金带》(走向未来丛书,四川人民出版社,l 984)。
在认知科学中工具与产品是同一个东西,认识论本身就决定了认知科学的成果,反之认知科学的成果也决定认识论。建立这样的理论就像要用一把刀子去削这把刀的柄,不大好办。为此可以作两把一样的刀子,相互削对方的柄,只要削的时候注意使二者保持一致就行了。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非要在认知科学的书里加上认识论的原因,认识论和认知科学就相当于两把具有某种一致性的刀子。
爱因斯坦在谈到科学家的认识论观点时说:“寻求一个明确体系的认识论者,一旦他要力求贯彻这样的体系,他就会倾向于按照他的体系的意义来解释科学的思想内容,同时排斥那些不适合于他的体系的东西。然而,科学家对认识论体系的追求却没有可能走得那么远,他感激地接受认识论的概念分析,但是,经验事实给他规定的外部条件,不容许他在构造他的概念世界时过分拘泥于一种认识论体系。因而,从一个有体系的认识论者看来,他必定像个肆无忌惮的机会主义者;就他力求描述一个独立于知觉作用以外的世界而论,他像一个实在论者;就他把概念和理论看成是人的精神的自由发明(不能从经验所给的东西中逻辑地推导出来)而论,他像一个唯心论者;就他认为他的概念和理论只有在他们对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提供出逻辑表示的限度内才能站得住脚而论,他像一个实证论者;就他认为逻辑简单性的观点是他的研究工作所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效工具而论,他甚至还可以像一个柏拉图主义者或者毕达哥拉斯主义者。”(《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
这段经常被人引用的话到底说明什么呢?有人认为它暴露了爱因斯坦思想庞杂、立场不稳,甚至有人以此指责爱因斯坦本人就是一个哲学上的“机会主义者”。这种看法显然不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难以想象拿着最坏的工具的人能干出最好的活来。
按照李醒民在《两极张力论》(三原色丛书,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中的说法,“事实上,爱因斯坦的这些言论,正是他的思想和行动的真实写照。敢于正视矛盾的两极,善于在对立的两极保持必要的张力,恰恰是爱因斯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大特征,也是他在科学探索活动中取得成功的秘诀。”按他的说法,爱因斯坦善于在经验论和唯理论、归纳法和演绎法、无神论和宗教感情这些对立的两极之间保持张力。这个说法不乏真知灼见,但是不科学,因为他没有说清楚怎样保持这种张力,只是把它形容为走钢丝一样的高超技艺,稍一偏离平衡位置,就会发生“翻车”。科学要求重复性,你能干,别人掌握了相同方法也一样能干成的才算科学。如果有人教我游泳,告诉我:“你应该巧妙地使你的手和脚的动作协调起来。”这话不错,但不科学,我听了以后仍然不知道手和脚的动作要领。较为科学的说法是:“根据流体力学的原理,物体在流体
中所受的阻力与其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因此,为了获得前进的动力,在作对推进有效的动作时要快而猛,作妨碍前进的动作时要舒缓。”这种理论对于改进蛙泳动作是很有效的。从这一点看,李醒民的说法还不如爱因斯坦原来的说法,爱因斯坦毕竟指出了在哪种场合应该使用哪个认识论。
按我的看法,爱因斯坦的这段话至少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即使对于一般自然科学或物理学而言,可用来作为工具的完整的认识论体系也还不存在,科学家被迫采用一种技巧随时改变认识论的立场。
从工具的角度来看,当我们进行一项科学研究而缺乏某一种仪器时,可以想到以下的几种方法解决:购(租、借)入、改装、定制、自制。第一个方法最省事,翻翻产品目录,或是到中关村街上去转转,有现成的买一台来就行了。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存在这种产品,从爱因斯坦的话可知,满足我们要求的认识论体系还不存在,此法行不通。第二个方法是改装,把不合用的认识论体系修改一下,使其满足要求。比方说我们要求认识论体系不包含形而上学的成分,可以选一个现成的认识论体系,把其中的形而上学部分去掉。这样做就如同拉一头牛来,任你有庖丁解牛的技术,把骨头剔得一干二净,可剩下的只是一堆肉,站不起来,不成其为牛了。以形而上学为框架的哲学,去掉形而上学之后,也就不成体系了。改装也行不通。定制是向专门厂家提出要求,让厂家按特殊要求做一台仪器。这相当于我们找一位专业的哲学家,告诉他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认识论体系,让他按要求给造一个。但我估计没有一个职业的哲学家肯接受这个定货单,因为我们的要求是哲学家所不能接受的。就拿不包含形而上学这一条来说,形而上学是哲学家的看家本事,让哲学家放弃形而上学,就如同让舞蹈家捆起手脚跳舞,让木匠做家具不许用刨子一样。最后剩下的路只有一条——自行制造。当然,不可能从零件造起,只要把认识论新体系的骨
架搭好,肉可以从别的体系解下来贴上。我们不是职业的哲学家.充其量算个业余爱好者,但事逼到这步,只好班门弄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