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于“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论信息的本质定义


朱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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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公布于熵、信息、复杂性网站

  http://entropy.com.cn

摘要:信息的本质是变化,但变化并不简单等于信息,只有客体的变化,通过某种途径,作用到主体,才构成了信息。信息是在流通中存在。所以,信息的本质定义应该是相对于主体而存在的客体变化。

关键词:信息  本质定义  客体变化

   “信息”是目前广泛使用的一个高频词。但是,关于信息的定义,自从信息论诞生以来就没有明确过。“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这句维纳名言,几乎扼杀了所有想给信息下定义的企图。

这种定义上的空白状态,对“信息”一词在科学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有影响的。许多与信息相关的概念,由于信息本身定义不明,使它们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意义处于一定程度的混乱。而一些与信息毫不相干的事物被贴上信息的标签。因此,明确信息的确切含义,不仅对信息科学,而且对整个科学系统都是十分必要的。

信息一词在不同的词典中有不同、甚至矛盾的解释。《辞海》(1989年版)中解释为:“泛指消息和信号的具体内容和意义”。而《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991年版)中称:“信息论中的‘信息’与信号中固有的意义无关”。何者为准,莫衷是一。

目前较普遍的概念为:信息是指具有新内容、新知识的消息。这个概念或许是诸如信息科学、信息时代、信息高速公路等词中的信息含义。但它作为一个科学词汇却不够严谨。首先,“新”的程度难以确定。如果以闻所未闻来限定,那么许多旧消息就被删除,而实际上旧消息同样有信息意义。如果不这样限定,“新”又无从谈起。其次,“消息”一词似乎只对人或智能系统有意义,而且与对象的具体内容相关,这与信息论的初衷大相径庭。如果将消息改为信号,如何解释信号又成为问题。信息、信号、消息这几个词的解释存在循环现象。说信息就是消息或信号,并没有解决信息的本质,所不同的是,消息一般包含具体内容,而信号概念相对孤立。

有一种说法称信息是物质的基本属性之一,反映物质运动状态和变化程度。这被称之客观信息。可是物质的运动状态和变化程度以及关于某个物体其它属性,都可以用各种物理量来表示,同样的内容可以构成信息,也可以不构成信息。所以,说信息是物质的基本属性并不确切。

还有一种说法强调信息的逻辑—语义特点,认为信息是反映相对于外部世界的某种知识。这又称之主观信息。把信息称之知识,就象称之消息一样,似乎只适宜于人类或智能系统,而且与以通讯理论为基础的信息论不相统一。

要讨论信息的本质,首先得看它存在的条件。信息只存在于信息系统,即由信源、信道、信宿构成的系统。这样的系统与我们对物质世界的分类、归纳很不一样。两个各不相关的事物,只要一个能发出信息(信源),另一个能经过某种途径(信道)而获得信息(信宿)就可以构成一个信息系统。所谓发出信息,在信息系统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对信源本身(物体或系统)来讲,只是发生某种变化而己,这种变化当被另一个物体或系统接受并反应时,才算是发出信息。此时,才构成一个信息系统。信息的本质在于变化本身,它的存在条件是存在一个能接受这种变化、并作出相应反应的物体或系统。因此,信息的定义应该是:客体相对于主体的变化。

所谓变化,可以是某个具体物质的变化(如变形、运动等),也可以是某一个系统内的变化。这个系统并不是信息系统本身,而是指客体系统,既可以是物质系统,也可以精神文化系统。一个新的发现物体,它本身可能并没有变化,但它的出现,使主体的认识对象系统发生了变化,因此而有信息意义。书中文字一般不会变化,但有的读者从中得到了信息,有的却没有,这取决于读者的知识系统,即他原来所认识的客体系统。因此,信息的本质是变化,但变化并不简单等于信息,只有客体的变化,通过某种途径,作用到主体,才构成了信息。信息是在流通中存在。所以,信息是相对于主体而存在的客体变化。

世界的变化是无限的,但当主体和客体都限定的条件下,客体相对于主体的变化是有限的,即可度量、可计算的。也正是在这个条件下,信息可以反映系统的组织化程度,或变异度,信息等于负熵。不过,这里的系统也应该是指客体本身的系统,而不是指信息系统。

之所以将变化者的信源归入于客体,而接受并反应者信宿定为主体,是因为世间万物的变化是无穷尽和永恒的,只有明确信宿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各种各样的变化是否构成信息,即变化能否作用到信宿并使之反应。信宿在信息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因此它是主体。不是任意事物或系统都可以成为信宿的,它的构成条件是能感受周围的某种变化,并对此反应。相对而言,发生变化的物体或系统,只能处于客体,它能否构成信源,取决于是否存在着对它的变化具有接受性和反应性的主体。

日常我们所谓的信息系统,往往不是由单一的信源、信道、信宿所构成,而是一个复合系统,其中包含着不同层次的多级信息传递。A信源发出的信息被B信宿所接受,B又转而作为信源向C发出信息被C接受。B作为信宿不仅仅接受A的信息,也接受其它信源的信息,还有B本身变化所形成的信息。这样C得到的关于A的信息是间接的,往往夹杂着B的其它信息。就AC的关系来讲,这些夹杂的其它信息就是噪声。狭义信息论中的噪声问题就这样产生了。就大范围来讲,AC的信源,但具体地分析,AC只是多级信息系统中的头和尾。ABBCAC各处于不同层次的信息系统。层次越复杂,噪声产生的可能性和复杂性就越严重。

把信息定义为客体相对于主体的变化 ,可以澄清许多关于信息的概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使之统一成整体。

所谓反映物质运动状态和系统内组织化程度、与负熵等值的客观信息,是主体和客体确定条件下的客体变化特征。此客体相对于主体的变异度是有限的,成为一种秩序等级,可以根据已知的概率计算信息的量值,这就是在 通讯技术中广泛应用的信息量计算公式:

   H= -K Σ P(i) log P (i)

主观信息和价值信息则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讨论信息,即从主体(信宿)角度(特别是人类角度)来讨论,两者所不同的是前者强调主体对信息的接受性,后者强调主体对信息的反应性。它们都不以特定客体为讨论对象。这样以特定客体——主体为对象的狭义信息论的一些基本观点就难以适用。客观信息如果不是讨论一个单一的信息系统的信息问题,也是多级串联的信息系统。而主观信息和价值信息所涉及的则是主体确定的多重并行复合信息系统。

目前广泛流行的各种信息相关名词,如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社会等,根据不同的用法和场合,其中的信息含义是不同的。信息技术是如何使各种客体的变化特征,被人类所广泛感知,并成为人类的知识构成这么一些技术手段,这里的信息主要是指客观信息。信息产业则是使信息技术成为有利可图的商业行为和一定规模的社会结构。信息社会是说明人类获取、利用信息的能力已经达到空前水平,成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活动之一。这里的信息主要是指主观信息。

讨论信息的本质特征,科学界定信息的定义,有助于理解信息与物质、能量并列为构成系统的三要素之一这个新概念,有助于确立信息在认识论中的地位。本文所提出的“信息是客体相对于主体的变化”这个观点,相信会对信息本质特征的讨论带来抛砖引玉的作用。

 

 

论信息的本质定义

 

The essential concept of information

Zhu Zhikang

Abstract: The essence of information is change. But, change is not equal to information. When the change of object affects on subject by some way, information exists. So, Information exists only in circulation. The essential concept of information is the change of object that exists according to subject.

Keywords: Information,

         The essential concept,

         The change of ob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