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违反科学的美感界定
——与刘骁纯同志商榷
肖世敏
美感(the aesthetic feeling)与快感(the pleasant feeling)的界定与区问题,历来是美学上争论的焦点之一,也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关键问题。许多美学上的意见纷争和分歧,实际上由此而来。因此,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刘骁纯同志所著《从动物快感到人的美感》一书,试图运用生物学和社会学结合的方法,对此作出了努力的探讨。无疑,这在我国美学界是一个值得庆幸的开端。可是,由于这一深讨违反了科学,违反了逻辑,因而是不成功的,也可以说是失败的。
有关美感与快感的界定,刘文有一段比较集中的话,概括地阐明了他的观点。全文不长,为方便我们进一步开展讨论,兹移录于后:
“本文是从进化的角度讨论问题的。我们的课题是:快感如何进化为美感,快感进化到什么水平上可以称为美感,二者之间的界限是什么。在这里,以下几点是不能忽视的:
“(1)视觉形式快感是视觉情绪,它更倾向于官能性,对于主体心理来说,它倾向于局部性。而韵律美感则是全局性的,当官能性视快感占据了主体的整个心理,形成一种体验和玩味形式而忘怀其它的特定心境时,这种情绪上的满足才能称之为韵律美感。
“(2)在这种心境中,对象不是以孤立的某个色块或某个线条引起快感,而是以形式各部分的相互关系构成的完整韵律使主体陶醉。
“(3)要达到这一步,动物必须有相应的记忆力、想象力和理解力。
“(4)最根本的是:主体必须能创造一种悦目的对象。只有通过创造悦目形式的实践过程,主体的全部机能才可能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官能性的浅层情绪才能上升为整个心理的深层体验。只有在这种官能高度配合的实践过程中,主体对形式局部因素的敏感才能上升为对形式整体关系的玩味。”[1](见《从动物快感到人的美感》,以下凡引用该书只注页码)
我们认为,纯思辨的方法解决不了美学上的问题,美学必须与自然科学紧密结合起来——这也是我们与刘骁纯同志的共识——也就是说,所的美学理论的构筑,必须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这是我们探讨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
在(1)中,刘文提出了视觉形式快感与韵律美感的区别:这就是视觉形式快感是视觉情绪,它更倾向于官能性,倾向于主体心理的局部性。而韵律美感则是全局性的。可遗憾的是,这种区别实际上是不能区分的区别。
这里先谈情绪。情绪本身就不是纯官能性的,它是包含了思维在内的心理过程、心理活动、心理表现,它是有机体的一种复合状态,是以特殊方式表现心理的东西。著名的奥尔兹(Oldz·J)和米纳尔(Minler·P)用动物按压杠杆的实验证明了边缘系统[包括颞叶、杏仁核丛、杏仁一海马、杏仁、额一额颞皮层等,而不是刘文所说的丘脑(P51)],是产生情绪体验的中心。那么视觉情绪,当然也在这一范围内。显而易见,我们并不能错误地把它看作是纯粹的视官能的情绪,因为纯粹官能性的情绪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一个人在观看一个物体时所看到的大小与这个物体在他的视网膜上的投影的大小通常并不相等。视网膜出现的这个与事实不符的意象,并不会引起我们对这个物体的误解,这个认识技能实际上是由视觉活动本身完成的。据此,可以这样认为,任何视觉活动都不是单纯的视官能活动,它必须与大脑中发生的加工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没有大脑的这种活动,就不能形成视觉,更谈不到视觉情绪。
据Ingle对鱼的研究(1967),Schnider对仓鼠的研究(1967),Trevarthen对灵长类的研究(1968),以及Held对猫的研究(1968)等,都证明了在大脑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系统处理视觉信息。这就是视觉信息定位系统,识别视觉信息系统。采取“刺激→特定接纳器官→特定反应”(即“刺激→传导→反应”(P33)的模式来说明视觉情绪的官能和局部性是过时的、不科学的。由于这种视觉活动是离不开认识活动的,所以鲁道夫·阿恩海姆就干脆把视觉活动称之为视觉思维。思维对于知觉活动(其中包括视知觉)本身的基本构成成分,它包括了积极的探索、选择、对本质的把握、简化、抽象、分析综合、补足纠正、比较、问题解决,还有结合、分离、在这种背景或关系中作出识别等。并且,更重要的是,它们都是动物与人的意识对任何一个等级上的认识材料的处理方式。这种视觉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整合性的特点,就排除了视觉形式快感即视觉情绪的所谓局部性。那么,毫无疑问,以所谓官能性、局部性和全局性来区分快感和美感也就变得毫无意义和毫无价值了。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承认刘骁纯同志所谓的局部性与全局性,那么这还不过只是量上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到质的问题。那么,何以这种量的变化会引起质的区别?这到底是一个合符科学的区分,还是一个人为的主观区分?
再则,如果我们沿着刘骁纯同志的思路作进一步深入的思考,就心境特征来看美感情绪,我们将会得出作者所不愿意承认的结论。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不妨举一个大家有着共同的看法并且不少人有着切身体验的例子。性快感是谁也不会把它看作美感的。但当性快感达到高潮时,就不仅是几个性欲点得到快感的问题,主体会心无旁鹜,从而形成体验和玩味性快感而忘怀于其它一切(包括烦恼、哀伤、忧虑、不快等),显得异常专注、并随之形成一种全身解放与轻飘的空灵的感觉,从而达到了情绪上的充分满足,并且只有在生理上再不能承受这种满足而显得疲劳的时候,这种快感才会最终地消逝。性快感达到了这样的境界,总应该说是“占据了主体的整个心理”吧。按照刘文的说法,到了这种特定心境时,这种快感也就上升到美感。那么,刘骁纯同志也就不得不承认大家也为他自己所否定一个结论:性快感最终能够上升到美感,这种结果当然是与刘文的原意大相径庭的,然而这种矛盾正是由于刘文本身内在的逻辑矛盾所决定的必然结果。
其实,前面只不过是借刘骁纯同志所提出的概念进行分析,用以指出刘文的界定的违反科学之处。实际上,刘文所提出的“主体的整个心理”这一概念本身就是不科学的。这一种提法是把对心理定性分析的结果用定量的方法加以表述的。而至少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下是很难对心理的构成作定量的分析的。审美活动更是如此,就个人的体验来看,在审美活动中,是很难发现快感会百分之百地(即“整个”)占据主体心理的。
二
那么,如果承认其有,快感占据整个心理的外在特征是什么呢?内在表现又是什么呢?刘文在(2)中对此作了解释和说明:“对象不是以孤立的某个色块或某个线条引起快感,而是以形式各部分的相互关系构成的完整的韵律使主体陶醉。”如果我们的理解没有错误的话,在这段文字中,明显地表达了这样的意思,那就是视觉快感的活动不需要思维,而韵律美感则是需要有思维参与的理性活动,它需要通过思维将形式的各部分的相互关系构成完整的韵律。
如前所论,视知觉并不是对刺激物的被动复制,而是一种有思维参与的积极的理性活动。譬如说,在视觉活动中,人们通常会将中断的部分补充完整(格式塔完形原则)。一座房子如果尽目力所及,只能看到屋顶,谁也不会在大脑中形成这座房子是悬空的感觉,它通常会凭借过去的经验对房子四周的墙加以接续使之完整。安德鲁·蒙太格那幅再现死去的赫洛芬奈斯的画,仅仅画出一个脚丫从这个将军住的帐篷的黑色出口处露了出来。但在视知觉中,这一部分仍然代表了赫洛芬奈斯的整体。因此,视觉的对象决不可能是凭空想象的孤立的某个色块或线条。以刘文所提到的圆和曲线为例,这两种几何图形由于和谐、对称等本身固有的特性,而会所起人的美感。但是,曲线又如何能再分解为部分而使其还成为曲线,圆又如何能再分解为部分而使其还成为圆?那么,对于视觉来说,具有完整韵律的曲线与圆所给予主体的感受,便只能永远是美感,而决不能是快感。对于圆和曲线来说,视觉所引起的快感与美感又如何能加以区别?既然无从区分,那么这样的界定也就失去了任何实际意义。
而且,更重要的是,事物本身就存在于关系中。一根曲线存在在哪里?一个圆又存在在哪里?在感官所能感知的三维世界里,它决不能游离于空间。即使游离于空间,它仍存在于与空间的关系中。因此,视觉是无论如何永远也不能以“孤立的某个色块或某个线条”作为感知对象的。也就是说,刘文所认为的“孤立的某个色块或某个线条”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并且,部分与整体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A在这里为部分,在那里为整体;在这里为整体,在那里为部分,它们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的。绝对的“部分”、绝对的“整体”是绝对的不存在。可以这样认为,视觉的感知的对象永远是有完整的韵律的(如果客观事物本身具有这一属性的话)。因此,要想用这个本身就具有相对性的概念来区分快感与美感,也就只能是永远拎不清的一笔糊涂帐。
三
说到底,刘文是以是否有理性活动(其中主要指思维)来区分美感与快感的。所以他在(3)中强调,动物必须有相应的记忆力、想象力和理解力才能够产生美感活动。而刘文是认为动物没有美感活动的,也就是直接否认了动物具有产生美感能力的基础:记忆力、想象力、理解力。当然,这并不是刘文的新说,例如彭立勋就认为:“动物的活动只限于满足直接的肉体需要,因而它的活动只是对自然界的消极适应。与此联系,动物的一切感觉只局限于它们的生物本能的生存活动。”[2]
既然动物仅仅是消极地被动地适应自然界的生存活动,因此,动物所有的活动用“本能”二字便可囊括无遗。事情难道果真如此简单?
否。由于动物具有记忆力、想象力、理解力不是本文所要论证的中心问题,所以不想在此展开充分的证明。如果我们承认列宁的“现象是本质的”的话是对的,那么下文列举的确凿的材料应该证明刘文的断言是一种没有根据的主观臆断。
动物的记忆力:美国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理查德·赫恩斯坦发现,鸽子小小的脑袋,竟能记住300张照片的内容,这还只是它记忆能力的最低限度。由英国华勒博士所作的转盘实验、美国乔治·昂加尔博士移植老鼠的记忆实验的成功,以及动物对人和住地的良好记忆等可以得到明白无误的证明。快速眼动睡眠(REM睡眠)已被证明:可以把所学到的知识归纳起来成为长期记忆,而人与许多动物都有REM睡眠。据科学测定,其百分比如下:人—24%;恒河猴—15%~20%;黑猩猩—19%;鼹鼠—24%:兔—15%,[3]这就从生理上有力地证明了动物具有记忆力。
动物的想象力:所谓想象,是指在大脑中对已有现象进行加工改造而创造新形象、新事物的过程。无疑,许多动物也具有 这种能力。快速眼动睡眠已被证明同梦的活动有关,这也就在同时证明了许多具有REM睡眠的动物会作梦。梦是无意想象的最极端的例子。由此我们可以确认许多动物的无意想象的能力。著名的西德科学家贝·克席梅克博士曾经观测到大猩猩陶陶会连续坐上几个小时,用笔画一些莫明其妙的图画,有时还可以看得出来是画的人脸。陶陶的这种行为,我们可以试作如下分析:首先是人脸在陶陶的大脑中形成了表象,并且在人离开以后,这种表象仍然作为记忆贮存在大脑中而成为记忆表象,它变化、补充和改造着,并由粉笔勾画出来的线条重现这种记忆表象。但是所再现出来的形象已经与大脑中原来的记忆表象有别,从而形成了新的形象,这种活动的实质是再造想象。众所皆知,许多动物都有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行为,正如刘文所承认的:工具的制造“有一个大脑将外界信息加工成蓝图,然后再将观念中的蓝图物化为工具的过程”(P117),并且产生“一种空前高级的快感——创造的愉快”(P117,重点号为引者所加)。这里只举钓棒为例,黑猩猩在制造钓棒时,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材料,用牙齿和前肢进行加工,使之做到适用,并且往往一下制造许多根备用。显而易见,材料的选择及工具的适用,是以“观念中的蓝图”为依据,它不是对一种客观存在事物或形象的单纯模仿,也不是由遗传因子所决定的本能行为,而是一种创造想象行为。这样,我们认为动物确实具有在人类意义上所说的无意想象、再造想象、创造想象能力。
动物的理解力:在心理学家们所作的对动物进行学习语言的研究中(其中最著名的有凯洛格夫妇、普利马克、加德纳夫妇、彭妮),我们可以看到在它们态势语言、符号语言的学习过程中,具有恩格斯所说的狄多的类概念。黑猩猩华休学会了“狗”这个手势后,不单是指某只特定的狗,而是指所有的狗。因此图片上的狗以及远处传来的狗叫声都能引起它做这个手势。华休在开门的具体场合下学会了使用“开”的手势后,它能够把“开”的手势应用到开碗柜、开车门、开箱子甚至开水龙头和开汽水瓶盖子等场合。动物的这种对经验过和未经验过的同类事物的归类能力,正是理解力的具体表现。并且,这种能力不仅高等动物有,就是在比较低等的动物身上也有。美心理学家伦·皮普伯格1978年对非洲的灰鹦鹉爱列克斯进行了语言训练的实验,爱列克斯就表现出了对于颜色和形状的归类能力,会说出从未见过的东西的颜色和形状,例如研究人员身上的纽扣。当然,这只有在理解了颜色和形状的概念之后,才能做到这一点。
实际上,这三种能力往往是交错在一起的,是互相渗透的,有时是很难加以区分的。它们都具有思维的属性,是思维的内涵的一部分。因此,问题的最终的归结点,乃是动物有无思维能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实际上已经在上文给予了证明,所以不想在此多加饶舌。在这里我们只想引用恩格斯的一段话作为这一部分的总结:“整个悟性活动,即归纳、演绎以及抽象,对未知对象的分析,综合,以及作为二者的综合的实验,是我们和动物所共有的。……只要人和高等动物都运用或满足于这些初等的方法,那么方法的基本特点对二者是相同的,并导致相同的结果。”[4]
四
刘骁纯同志也许会说,我并没有否认动物具有记忆力,想象力,理解力,我所说的是“相应”的这些能力。怎样才能称为“相应”,这里并没有判断的量的标准。为了明确这一点,刘文又在(4)中,提出了最根本的一点:“主体必须能够创造一种悦目的对象。”我们认为,这大概是刘文对“相应”二字所作的注脚。至于说,为什么这是最根本的一点,刘文认为“只有通过创造悦目形式的实践过程,主体的全部机能才能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官能性的浅层情绪才可能上升为整个心理的深层体验。只有在这种各种官能高度配合的实践过程中,主体对形式局部因素的敏感才能上升为对形式整体关系的玩味。”亦即,才可能产生美感。
我们先从其结论看,问题的关键在于各种官能的高度配合。如果我们的理解没有错误的话,刘骁纯同志前面所说的“局部性”、“全局性”的含义显然也就在这里。事实上,所谓的“各种官能的高度配合”本身就排除了失去部分官能的人,例如先天性的盲人、聋哑人能够具有产生美感的能力。因为,他们既然缺少这种配合,就永远不可能将形式局部因素的敏感上升为对形式整体关系的玩味。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即使先天性的残疾人,他们也照样有较强的审美的能力,先天性聋哑人作家海伦女士不是写出了许多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震撼人心的作品么?那么,刘文所认为的“高度配合”又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又是怎样可能产生的呢?
当然,刘骁纯同志根本的目的还在于强调“局部性”上升到“全局性”、一般快感情绪进化到美感情绪的过程中,“主体创造悦目对象”的重要意义。作者如此强调,按我们的理解,至少可能有这样的隐含之意,借助于关于人与动物界限的经典理论来自圆其说。
就人类个体而言,一般情况下,无疑是在各种官能高度配合的实践中,不断协调,不断趋向于生理、心理成熟的。那么这里显然就存在这样的一个理论问题:成熟后的个体,它们协调后的主体机能(协调了的主体官能),是否还可分离,还原为局部的机能(官能)活动?如果能的话(事实上,心理学的研究对此已作出了否定的回答),那么这种由全部还原到局部的质变的外化标志是什么?促使这种逆向转化的内驱力又是什么?如果不能的话(事实上,心理学的研究对此已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局部性和全局性,形式快感和韵律快感就很难在理论上辨识。或者说,对于成熟的个体来说,形式快感与韵律美感的界定就变得毫无意义、毫无用途。
问题不仅仅在于我们上面所揭示的逻辑矛盾,更重要的是由于该书立论论述的随意性、含糊性,而把作者自己的立论与结论推到了无法自圆其说的地步。事实上,作者在行文中也暧昧地承认了,动物制造工具的能力,这姑且不论。仅就“创造悦目的对象”而言,刘骁纯同志也客观地承认了, 在雨舞中黑猩猩通过精神上的挑战,会“得到一种精神上的满足”(P58),这种精神上的满足,就已不是局部的官能满足(仍从刘说),也很难说它与主体创造了悦目的对象后主体本身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有质的区别。我们认为,黑猩猩的这种行为与食与性无关,这就排除了是本能行为的可能性,它也不是在黑猩猩的群体中按照固定不变的程序必然发生的,因此它是创造性的活动,并且通过这种活动,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亦即“创造的愉快”(P117)。在刘文中还指出猿猴在模仿和学习前辈的经验制造工具时,会产生“高智能动物创造欲得到满足的愉快”(P117),而创造的愉快,对于人来说,“其本质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P118)。既然如此,按照刘文的界定,顺理成章,则必然会导出他自己所不愿承认的“动物也有美感”的结论。
因此,刘文提出的第(4)点的根本性说明,由于其违反了科学事实,违反了逻辑,仍然未能使他的快感与美感的界定趋向科学,趋向圆满。这样根据这一界定所精心构筑的“美感在心理进化中的地位”图(P68),也就成了空中楼阁、子虚乌有了。应该说,刘骁纯同志是觉察到自己理论的缺陷的,为了弥补这一理论上的漏洞,他又不得不杜撰了“高级的快感”(P117)这一概念,似乎便可以天衣无缝了。可是他忘了自己声称“是从进化的角度来讨论问题”的(P66),于是只能对残缺了一大段的断层,采取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的做法。他认为低等动物鸟类的“形式快感已经接近了美感的萌芽”(P87),它们已“迈到了美感神殿的大门槛的边沿”(P87),而人类的早期阶段也才只不过是出现了“快感和美感的混沌体”(P123),(按:可理解为在大门槛上,未登堂入室。)那么,介于鸟纲和早期人类之间的大量的高度发展了的哺乳纲动物特别是灵长类动物又处于快感向美感进化的什么地位呢?非常遗撼,这个刘骁纯同志自己所不能回答的问题,正是由于这个违反科学的界定本身的先天不足所带来的。既然如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否定这个界定。
五
美感问题可以说是美学的中心问题,也是一个颇为复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问题,至今还未能有一个为公众所认允的定论。完善地解决这一问题是很困难的,也不可能奢望本文的余论能展开充分的论证,以求得问题最后的明确的解决。虽然如此,我们仍然可以探索解决它的途径,并尽可能地给出一个能够为大多数美学论者所能接受的美感概念的界定。
在美学之父鲍姆嘉通以“Aesthetics”命名美学(1735)以后,美学作为一门科学,真正开始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然而“美感”问题同美一样却变得更加玄乎了,常常是你不说我倒也明白,你一说我反而糊涂了。在一个原本是非常简捷明白的问题上披上了层层神秘的面秘,掩盖了其真实面目,或者搞得面目全非。
就鲍姆嘉通的本意来说,还是比较明确的:“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正确,指教导怎样以正确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高级认识方法的科学,即作为高级认识的逻辑学的任务;美,指教导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低级认识方法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论的美学的任务。“[5](重点号系引者所加。)这里很明显的是从感性学的范畴来界定美的概念的。《新亚美利加百科全书条目》”美学”条目(据说是马克思所撰)中说,Aesthetics来自希腊文,意思是凭感官可以感知的,它的准确意义是“与感性印象有关的东西”。日本的今道友信则认为“美是直接的感知,是活生生的确确实实的感知。”[6]据此,朱光潜先生干脆说:“这个名词(aesthetic)译为‘美学’,还不如译为‘直觉学’。”[7]因此,我们必须撩开在“美感”问题上层层神秘的面纱,给其一个比较符合本义的界定。
我们在界定美感时,必须肯定如下几下前提:
1、美感决不是快感,把快感混同于美感,当然是一种谬误。但它却又包含着生理快感,它是在快感基础上的进化与升华。同时,美感又决不是一种本能活动,因为所有的本能活动,包括人的本能活动,都不能视为美感。但是又不能无限制地扩大其外延,真正的本能活动其实是很少的,有许多我们所误认为是本能的活动,实际上是印记行为,后天的习得行为。
2、美感具有生理学的前提。美感活动离不开感官,离不开思维的参与。没有主体对客体的感知,美感就不能形成,同样,离开了思维的参与,这种直觉也就不能上升为美感。前一点无庸证明,后一点则需要作一些说明。感觉实际上是感知觉,它的形成必须有思维的参与。没有语言就不能思维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一个不会说话的儿童,从一个无区别的世界中区分出某物,便已经有了初步的抽象。语言不是万能的,人们常常会出现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困境,这其实是语言的局限。思维是多维的,而语言只是一维的,一个一维的生物(假定有)不可能正确地区分和认识世界,同样,一维的语言也难以准确地描述多维的世界,这个任务只能由多维的思维来完成。
3、美感与情感(feeling)有关。人有七情,喜怒哀乐爱恶欲,这些当然不能把它们都看作是美感的表现,但是美感的外化表现,却又离不开这七情。情感是美感心理中不容忽视的现象。在美感中的情感通常是指满足、愉快、喜爱、向往等积极性的肯定性的情感。情绪是情感的外部表现,如果不属于有意掩饰,可以由表情(expression)直接观察到。如果一种对象不能引起审美主体的任何情绪或情感,那么这种对象与审美主体就不存在任何的审美关系,我们也可以由此断定,审美主体并没有产生美感。
4、美感是有层次的,有阶级的。不同的人对于美的感受,或审美能力(the sence of beauty)不一样,这一事实本身也就证明了美感的层次性、阶级性。有高层次的美感,体现了诸如伦理、道德、情操、胸怀、抱负等范畴,有低层次的美感,诸如喜爱、愉悦、满足等。产生这不同层次的美感,既跟审美对象的性质、性状有关,也跟审美主体的心境、修养、经历有关。
根据上述前提,再根据我国美学界不少学者对于美感概念的界定:“美感就是美的观念的自我充足欲求的满足时的愉快。”[8]“美感是美的具体形象所唤起的富有激动的愉快的感情情绪。”[9]“美感是审美者对审美对象的美赋予的一种情感反映。”[10]我们试从一个更为宽泛、较低层次的角度给出美感概念的界定:除了满足性与食等生存的本能要求之外,主体对客体所产生的欢悦、愉快、满足、爱慕等肯定性的情感。
这样可以在一个较为共同的基础上,对美感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并以之就教于刘骁纯同志,不知然否。
注:
1 刘骁纯.从动物快感到人的美感.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67
2 彭立勋.马克思论美感.马克思哲学美思想论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205
3(美)D.A.德斯伯里,D.A.雷斯林沙弗编.比较心理学——现代概观.北京:科学出版社,1984:98
4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45
5 转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297
6 (日)今道友信.关于美.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7
7 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一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12
8 蔡仪.美学论著初编(上).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313
9 施昌东.“美”的探索.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196
10 万健.美感问题试探.四平师院学报,1982(1):77
参考文献
1 (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视觉思维.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
2 (美)G·墨菲,J·柯瓦奇编.近代心理学历史导引.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 (苏)彼得罗夫斯基.普通心理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
4 (英)珍妮·古多尔.黑猩猩在召唤.北京:科学出版社,1980.
5 郑开琪,魏敦庸编.猿猴社会.上海:知识出版社,1982 .
——1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