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理论的要害--说喜悦感积淀为美感
鲁晨光
我接受康德关于情(快感)和认知的三种划分【1】:
1.
理性认识得到喜悦感,对象是实践。(我说:要用句子表达);
2.
视听得到美感,对象是形象。 (我说:只需用一个词或带修饰的词表达
);
3.
生理接触得到生理快感。
我用下面因果控制模型表明了我的美感的看法【2】.
图1 情感的三种划分及三者之间的关系
李泽
厚也基本接受关于理性,知性和感性的这三种划分(参看《批判哲学的批判》【3】)。但是他在讨论美感起源时却混淆了前两种快感,硬说美感来子喜悦感的积淀。这是其理论的要害。
喜悦感和美感本质不同。
就感知对象来说,美感的对象是形象,可以用一个名词(篝火)或带修饰的名词(闪烁的篝火)来表示;喜悦感的对象是事件,必须用一个句子(我考上大学,
我战胜了对象)或省略了主语的句子(考上大学)来表示。有时好象一件事,比如意中人微笑,能引起人的美感,而实际上人的美感只因形象--微笑的意中人而产生;因为若微笑不是对自己而是对别人,喜悦就无从产生,而美感则不然,照样存在,这也是为什么反功利主义美学非常流行。
就感知时人的活动方式来说,美感是因眼耳直觉而产生的,至少在美感产生时(包括产生之前片刻,后面同样)不需要认识活动.
而喜悦感是因大脑认识而产生的。要想美感产生,人必须注意形象;要想喜悦感产生,人必须注意事件。
就它们作为目的来说,美感象味觉嗅觉等生理快感一样,可以是最终追求对象,人可能为了追求美感本身而从事某种活动,比如欣赏风景画,而喜悦感则不然,它只能是人追求其对象中途之产物,任何喜悦的产生都伴随着某个其他幸事的期待,比如考上大学时。
能说明美感和喜悦感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最为有力的事实是:许多场合,人只能产生喜悦,不能产生任何美感,甚至产生美感之反面--丑感,比如打死毒蛇老鼠之类时,看到敌人受审判时。许多场合人只能产生美感,不能产生任何喜悦,甚至产生喜悦之反面--失望之痛苦,比如一厢情愿者见到意中人时,难能自由的囚犯面临山林原野时,善于同情的人见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妹妹找哥泪花流”时。
李泽厚说的人类征服自然的喜悦根本就不是美感,
也不可能积淀为美感。因为对象在逻辑上是不同的。这也是为什么用他的理论解释审美现象很难。
另外,现代遗传学表明,表现型变异不遗传,祖辈成功的喜悦心理不会通过生育传给后代。 但是,人的美感功能在大程度上是先天就有的。所以李泽厚的积淀说也得不到自然科学的支持。
【1】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
【2】鲁晨光,《美感奥妙和需求进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1993
【3】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