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学问题请教季羡林先生  

 杨曾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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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蒙杨曾宪先生同意并授权在本期美学丛刊刊发他的两篇论文,谢谢杨先生的支持。但是需要指明的是,杨先生认为他倡导的是社会科学美学和社会科学哲学,它与科学美学是不同的。科学美学是可以无人的,社会科学美学是承认人的价值中心地位的,立论的基础与科学派美学是不同的。虽然如此,理应该是相通的,我们仍然可以从杨先生的大作中得到有益的启迪。】

   季羡林老先生学问博大,是国内公认著名而非靠“名人”辞典唬人或“砖著”吓人的大学者。尤其是近年来,季老以望九高龄,依然笔耕不辍,且涉足多种学科,且皆有令人振聋发聩的高见发表,更使季老的学者形象在“现在进行时”中不断高耸,令后学浅学之辈如笔者,钦服、仰服之余,只能自愧弗如甚也。但去年读到季老在《文学评论》1997年第5期发表的《美学的根本转型》后, 却几次跃跃欲试,一想为季老鼓掌共鸣,二想斗胆与季老对话商榷,或唱点反调。

   我终于没有动笔。但我却期待着美学界其它先生的回应。

   对季老的文章,美学界是应当回应的。他是就《中华读书报》1997416 日呼延华先生的文章《美学转型:转向何处》而对当代美学危机发言的。他的发言呼应了青年美学家的观点。如王德胜先生说:“经典美学在今天甚至不能说明最普通而又简单的流行艺术现象”,经典美学发展到今天已经陷入巨大的困境,美学转型已是必然之势。如呼延华先生指出,美学在中国引入九十余年,今天却面临“存亡的二元选择”,要走向“合法性的破产”。季老于是“窃不自量力,胡乱想了一个回答,是‘正面的’,却不一定是‘学术的’。”季老回答的口吻虽是谦虚带调侃的,甚至有“戏说”的意味,但他希望美学界回应的期望却是真诚的:“我虽然也算是学术界的一份子,但决不属于美学界,现在我竟然来作回答,确有不知天高地厚,越俎代庖之嫌。但是既然我已经想到了,何妨说出来,给专家们提供一点笑料。笑是有利于健康的,笑完之后,身心双健,必然能对美的转型问题作出正面的、学术的回答。这是我殷切的希望。”令人遗憾并可能使季老感到有些失望的是,在文章写就近一年,发表也近半年时间内,笔者视野所及,美学界似乎竟没有人对此作出回应或正面的回答。这可能是诸位中青年学者与笔者一样,自知与季老的学问相比,差的不是一个而是几个“重量级”,不敢鲁莽出手过招的缘故吧?因此,笔者便不自量力,在此试图对季老作出“正面”但同样非学术的“回答”,算是献丑吧。

   先说对季老文章鼓掌共鸣的内容吧!模仿季老,将文中这部分抄录如下:中国美学家“老跟在外国学者屁股后面走,算不得英雄好汉”,“我觉得,中国美学家跟着西方美学家跑得已经够远了,够久了。越讨论越玄妙,越深奥,越令人不懂。”“给美下了不知多少定义,给美学不知下了多少定义。然而这些定义都是有局限性的,仍然局限在西方美学家的框框中。”季老对中国美学危机的描述,切中肯綮。的确,如果盲目跟着西方美学走下去,中国美学是没有出路的,要么是“转型”,要么是“破产”。季老文中提及的王德胜等先生,是“转型”派;同样美学出身的赵汀阳先生则是“破产”派。他曾尖刻地指出“通常意义上的那些美学研究,无论多么深入和细致,都无法消除我们在艺术活动中所可能遇到的任何一个‘审美上的困惑’。简单地说,那些美学理论没有用处。”“美学只是一种手法”而已。(《美学只是一种手法》《人文杂志》96219页)。既然变成一种手法, 哪里还有美学!因此,季老说“既然已经走进死胡同,唯一的办法就是退出死胡同,改弦更张,另起炉灶,建构一个全新框架,扬弃西方美学中无用的误导的那一套东西,保留其有用的东西。”但这又谈何容易!笔者才疏,致力于所谓“审美鉴赏系统”和“审美价值系统”的建构迄今已整整一十七年(拙著《审美鉴赏系统模型》、《审美价值系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1998年出版),至今仍惶惶然,不知能否成立,能否使美学获得一线生机或为当代美学转型提供一种新范式。因此,读到季老“深知兹事体大,怪论易发,实施难成”的表白,暗自感慨:知我者,季老也!美学理论易功难守,从来如此,数十年来,一些美学界中人,就靠对各种已有美学理论“证伪”“解构”吃饭。几大美学体系到了今天,几乎皆可用体无完肤形容。近年来美学界尚有的一点活力,就表现在对实践美学的超越与捍卫的论争上。论争基本仍是一种防守性的──超越了实践美学,是怎样的美学呢?不清楚。而季老,一开篇,便是正面建设性的建议。譬如指出:“美,有以心理为主要因素的美,有以生理因素为主的美”,便是对传统美学外延的拓展。笔者在自己的审美系统建构中,也独立辟有生理审美层次,这也算是与季老观点不谋而合,或是对季老正面倡导的正面响应吧!若有机会,笔者一定恭请季老赐教。

   接下来便是与季老商榷,或对季老文章唱点反调的部分。季老关于美学重建的的观点固然大胆,但恕我直言,他所设想的美学建构之路,却是把美学径直变成生理学之路,结果依然是终结美学,走向非美学。

   美学,有一大特点,就是似浅而深,似简而繁,似实而虚,“草色遥看近却无”,怪圈重重、陷阱多多。尤其是中国人,更容易因“美”的符号陷阱而误入其中,欲罢不能,欲进无路。这都怪前人把“Aesthetics”翻译成“美学”,为日后中国人对美学的误读,使美学时而成为“显”学时而又成为“危”学埋下了伏笔。由于是“美”之学,而“美”又是“漂亮”、“好看”、“美味”、“舒服”的同义、近义词,因此,各种“泛美主义”的“美学”便在中国大泛其滥。泛滥的结果却使真正的人文哲学或社会科学美学因缺少原创性的研究而陷入危机。当初,如果“美学”翻译为“感性学”或“埃卡学”或“审美学”,我相信,中国美学的命运今天便不会如此糟糕。西方的美学从来就不是显学,更没有如中国这样庞大的美学队伍。因为在他们那里,“美学”只限于哲学或艺术学,与“五官”的直接生理感受毫无关联,无法像在中国这样的衍生泛滥。西方所谓古典哲学美学的危机,不过是其后现代解构哲学崛起的伴生物而已,决不会像在中国这样影响一大批人的“美学”饭碗。中西美学“兴盛”程度这种差别背后确实与中西语言中“美学”和“美”字的涵盖面直接相关。如季老所说,“在中国当代的汉语中,‘美’字的涵盖面非常广阔。眼、耳、鼻、舌、身五官,几乎都可以使用‘美’字……”,因此,都可以与“美学”发生关联。西方则不同,眼之“美”词(“beautifut”、“prety”、“ homesome”)与耳、鼻之“美”词(“sweet”), 与舌、 与身之“美”词(“delicious”、“comfutable”),皆不相同,而且,与“美学”无任何直接关联。应当说,季老对“美”字的这种语源学和语义学梳理,对于廓清国人对“美学”的误读是有积极意义的,有利于反拨各种“泛美主义”,促使中国美学走出困境。

   但令人遗憾的是,从中西“美”字的不同语义分析出发,季老自己也陷入到“美学”的符号陷阱中去了。他认为,西方美学之所以陷入困境,是因为它“仅限于眼、耳,是不全面的。”必须“把眼、耳、鼻、舌、身所感受的美都纳入美学的框架,把生理和生理(引者注:疑为“心理”之误)所感受的美冶于一炉,建构成一个新的体系。”显然,这一新的“美学”体系,是依据中文中“美”字的语义范围建构的,以研究人的“美”的生理心理感受为对象的。尽管在汉语中,这一体系的确可以称为“美”学,但却不是通常作为人文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美学了;这一“美”学,就其性质归类而言,是“快感”生理学或“享乐”社会学。

   季老之所以步入误区,是与他对美感和生理快感的混淆相关的。他认为,中国人“美感的兴起大概在蒙昧的远古游牧时代。”肌肠辘辘,没有闲情来欣赏花草和音乐,“他们吃到羊肉,感觉味道美,所以‘美’从羊大。”西方“美感的产生时期已经超过了填饱肚子的阶段。肚子不肌,才有了余裕来欣赏眼所见之美和耳所听之美。所以他们的美,从词源上来看,虽然讲的是感官,却只限于眼和耳,而没有舌头。”从审美发生学角度讲,季老所言,是有些道理的,尽管“羊大为美”究竟是“大羊”(味甘)为美还是“羊”“人”(舞蹈)为美,学术界有争论,但对人类的美感是逐渐生成的这一点,大家都是肯定的。同时,人类的美感绝对离不开生理感官,包括体肤和嗅觉。鸟语花香,春光明媚是审美最佳季节,便是包括人的感官舒适因素在内的。但这些都不能导出快感等于美感的结论。如果只是因为“同为五 官,同为感觉器”“其感觉之美,虽性质微有不同,其为美则一也。 ”或“五官所感受的美好的东西,既然可以同称‘美’,其间必有相通之处。只要抓住这相通之处,加以探讨,必能有成”就大错了。汉语中五官感受之“美”与美感之“美”虽然字同,但内涵决不相同。虽然人类的美感与生理快感难以绝对划清界限,但美感绝对不能直接等同于生理快感。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差别在于,美感是浸透着人类文化社会自由自觉意识的情感。举一小例子。西北阳关古迹,一堆古建筑废墟,平常人无论肚子填的是否饱,无论是用那一“官”去接触,都是绝对不能产生任何生理快感的。但中国的文化人,却一拨拨不远万里,兴致勃勃地跑去欣赏,而且激动得不得了,纷纷与之合影。何故,阳泉美也!阳泉何美之有?就在于它是人类历史的一面镜子,是中华民族生命历程的一块碑文,是唐诗永恒魅力的不朽刻石。

   何谓美学,定义繁多。但从美学的功能角度,我认为美学就是肯定人类的自由创造本质,又反过来提升人类灵魂和创造力的学问。而纯粹的生理快感,包括性在内,它的最“美滋滋的”感受就是本能需求的满足及渲泄欲望的实现。饿肚子时盼望食物,食物最“美”;肚子填满了,及时排泄,排泄最“幸福”!若按这种“美”学体系,那么,饕餮之徒甚至性犯罪者,便都成为美学家了。美国美学家桑塔亚那指出,美是性的轻度颤动,是很有道理的。只有把生理快感提升到文化社会层次,使人类体验带有文化和社会内涵的“美感”,人类社会才能因对美的追求而走向和谐美好境界。因此,美学倡导的是审美,是审美距离下的欣赏,是对美的创造,而不是占有。爱情具有审美价值,就是恋爱双方的距离感使然;一旦双方完全结合,距离消失,审美便消失了。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能欠妥,但婚姻是审美的终结却是事实,因为它已由异性之间的欣赏转化为彼此对性的享受。限于本文不是对季老文章的学术回答,这些就不展开讨论了。

  但季老文章中提出的一个问题,颇有兴趣,在此顺便作答。“把中西双方稍一比较,就能够发现,西方的美偏重精神,而中国最原始的美偏重物质。这同平常所说:西方是物质文明,而东方是精神文明,适得其反。这是一个颇为值得深思的问题。”季老是大家,这个问题提的好。关于今日中国是否仍能以精神文明与西方抗衡,这已是需要考证的问题;但历史上,中国历来重视精神和伦理文化轻视物质和科学文化却是事实。为什么在“美”的问题上却颠倒过来了呢?其实,正所谓“反常合道”,这非常合乎逻辑。

  正因为中国人把几乎所有的物质享受都变成精神享受,提升到“美”的层次,使生理活动艺术化,而没有将对“美”的追求转化为实践创造,所以才使得中国的物质文明欠发达。生理感官之“美”,永远是享受性的、消费性的,它刺激出的是一种匮乏性需求,满足了,便不再追求。这种“美”学发达的结果,使中国人不去琢磨研究发展科技,而是整日考虑如何满足“口福”,使中国物质文明留下至今令世人瞩目让国人自豪不已、灿烂之极的饮食文化!而西方人的“美”虽然表现在精神上,但却植根于物质实践活动中,是将实践活动审美化,使美的追求变成改造自然的内驱力,变成浮士德精神,推动了科学研究和物质实践的发展,所以才使西方科技与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社会文化之“美”,本质上是能动性、创造性的,它刺激出的是一种发展性需求,需求的满足带来更大的需求,产生更大的创造动力。是故,西方人不把心思放到吃上;他们给人类带来物质文明的“福音”,但他们自己的饮食却依然停留在汉堡包水平。如果说西方文明、文化和美学有合理和精髓之处,我认为正体现在这里。

  经常有人进行中西文明优劣比较,其实,从物质享受角度,西方文明决不是我们的对手。看看我们的同胞吧!早茶午餐晚宴,日新月异花样百出,个个都是美食家、茶博士、酒神仙,相形见绌的西方饮食文明那堪一比呢?有些文人动辄著文反对大吃大喝,那是太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了。中国人的一大块文明不正是靠几千年“吃”延续下来的吗?君不见麦当劳、肯得基乎?明明在西方是工作快餐,到了中国,却又变成全家人聚餐享受的饮食“文化”。中国人的味觉实在太发达、太“美”感了。季老说,“中国人讲‘美’,是从五官中的舌这一官讲起”,真是太抓住要害了。但正因如此,即便从国家现代化和眼下反腐倡廉角度讲,季老的这一“美”学架构也是先“悬置”为好,我想。

  其上所论,是否成立,没有把握。斗胆借用季老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我提出的回答可能是‘一篇怪论’。但既然想到,就索性提出来,供大家来思考吧。”诚恐诚惶期待季老的点拨。

 

(本文发表于《文学自由谈》1998年3期)